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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性”观念… …说我性冷淡也好,说我“不知性”也好,我认了。 我承认,我把性看得很淡。 在我的世界里,性是最底层的沉淀,感情大于一切。 我从不需要一个性伙伴/炮友。我也不需要为了性保留我的一双手或者一根中指。我要的只是一种感情上的寄托和陪伴。 柏拉图式的恋爱??我不懂那么多。我只在乎,有一个爱我的人,可以在我身边伴随着我。 然后我们才做爱。 我所谓的陪伴,就是陪伴。我做我的,有个人在我身边做他的事情。然后我们可以聊天,交流,互相关心。我不认为所谓的陪伴和性可以扯上什么关系。 记得他离开的那天前夜,我们在床上,两个人的脸对着对方的脸。我们靠的很近,互相拥抱。然而我们没有做爱。我们只是一直聊天,我们说了很多的话,很多的主题,很多个字眼。 这才是我想要的。 而那时候,躺在我身前的男人,他就是这么一个可以跟我躺在一起,赤裸着,却不做任何事情,只是讲话的男人。 记得从前有不少拿来玩的男朋友,其中有一个叫做迪的男人,我一直从心里在乎他很久,虽然称不上是“爱”,却很顶级。两年前如果从特往下排,他该是特后面的第二位。有一天他下班,我在楼下接他。那天我们就靠在音响旁边聊天,喝了不少的红酒。听小红莓和涅磐的音乐。晚上我们都困了,我坚持要在沙发上睡,让他睡床。他两次都把我抱到床上,我挣扎着又要回去。我的床很拥挤,我们就那么靠在一起。是的我们亲吻。然而那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在那之后,我对他多了一份感情,就是尊敬。因为他对我尊敬。当然,这份尊敬最后被打破了,我对他彻底失望。 但多少年前,我依然不能忘记,曾经有个男人,和我共处一室。我们都没有穿很多衣服,只是普通的家居服,我们拥抱,我们接吻,但我们在床上看着彼此的脸孔渐渐沉睡,彼此在乎,却没有在相识的第三个夜晚发生那件事。 曾经很久前,我看过一段文字说,如果一个男人面对一个女人,没有作出出轨的行为,不是女人没有魅力,就是男人没有能力。 这段话对我来说,只是某一个不讲究实际的人,从研究低俗人群的过程中,下的不负责任的定论。 和特在一起,我更验证了爱在性之上的道理。那夜我们在一起,我赤裸着,我们什么都没发生。第二天我们坠入情网。 真正的爱,建立在两个人的尊敬的基础上。 从性上萌发出的爱情,永远都是卑微的。互相满足的,而不是互相进取的。 如果某一夜,和一个男生在一起,我们除了性,什么额外的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从那夜之后鄙视那个男人——一辈子。我相信这就是我。 曾经有人告诉我,爱我的男人,会带给我一个世界。对我来说,世界更重要,而不是在床上的那十五分钟。 有一天一个朋友在洗手间告诉我,她把下面刮干净了。她说她要给我看。我说:“甭介”,从那之后我总是不敢去体会那个女孩。 为什么要把自己暴露在男人面前,还那么炫耀呢?你和你男人的事情,是你们的事情。 我不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想事情。虽然我理解,大部分男人心里想得是:同时和几个人做爱、在大庭广众下做爱、用不寻常的渠道做爱(比如后面)……我觉得女人是从心底需要被呵护的,而不是用性去满足的。想要用性去呵护女人,是不可靠的。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种女人需要用性来“呵护”,那便是妓女。 也许很多女人都很看重性,但是大部分的女人,最需要的,还是感情,和被重视和关注的内心。如果有一个男人,可以一直陪伴着她,也许会是更美好的事情。而不是一直在床上陪伴着她。 ——OMG,那很糟糕。 最近我都在看木子美。我开始理解她,觉得她不是那么得让人讨厌,也不是那么的丢脸。 我终于更加意识到,从一个人的文字里,可以更透彻的读懂一个人。 我看到木子美的真诚,和实际。她并不是那么的下贱,至少她是敢做敢当的女人,比起那些投诉她的男人,要好得多。 她只是一个过分开放的中国新时代女青年。 我从木子美的文字里,看到了更多的中国社会现状。其实我很理解,中国高层的黑暗是怎么样的,但我又不得不崇敬中国的高层,因为我生下来到现在,我能感觉到中国的确在变化,而且就是被这样一种半黑暗的高层领导着。他们的确在改善着我们的生活。 中国有钱的人很多,太多的人都在买性。中国没钱的人太多,很多的人都在卖性。可是有多少的人,在贩卖感情呢? 答案很简单。 没有能被贩卖的感情。 想要真实地去爱,是很艰难的。这就是爱比性高层的原因。 高潮是那么容易抵达。进进出出进进出出,磨磨蹭蹭磨磨蹭蹭,(以下省略大约300个字…),就到了。 然而谁可以轻易的爬上爱情的顶峰?两个人在不同的人生展开徘徊,不停的赋予对方慰藉。然后一直坚持,拉扯,直到最后… … 感情故事里的永远一直都被人们称为传说。这世界上的永远大概是屈指可数的。可是人的一辈子,要经历多少的性? 我承认,我婚前同居。 我的所作所为在我现在处于的这个国度不犯法。并且基本上按照澳大利亚的社会法规,我和特可以算是夫妻关系。澳洲的夫妻并不需要那一张纸来断定。 暂且不说这层关系,我们把这些看得很淡。 我们同居,然而从中获得最多的,并不是性。四年的爱情,三年我们同居在一起。我们在同居中互相扶持,我们从成年那年开始同居,我们那时候都年幼无知。我们彼此帮助对方成长。我们相依为命。我们给对方爱情。最后的最后,我们拥有幸福的性。 在我们的性之中,我们掺杂了爱情——很深很深的爱情。所以我们很强烈的感觉彼此。 我们同居,可是我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在给对方鼓励,帮助对方所需,弥补对方不擅长的生活所及。 所以我不明白,如果这样的人在中国同居,是否也违反了那份常理。中国人那么看重道德伦理么? 我们自豪地说,我们同居在一起。甚至我们的父母,并不为我们同居而感到羞耻。他们觉得,我们的孩子在外面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彼此支持,却不是胡搞瞎搞,是一种骄傲。 木子美写了性的很多个形态,让我觉得这个女人的确有很多的经历和对社会以及人文的看法。我不得不崇拜这个长得不是很美丽的女人。可是她的人格魅力的确值得让人探讨。她是个有魅力的女人。如果我是男人,这样一个瘦小的,没有胸部,不太美丽的女人,依然是很有魅力的。然而我宁愿把她捧在手掌把玩,我不愿意干她。我会去聆听她的故事。而不是看重她的性经验——她在床上骚嘛?能干吗?经验丰富吗?能力强吗?这些与我何干,我崇拜的是个女人的文学素养和内涵。 我怎么写了那么多?关于这么浅显的东西——爱>>性。 爱,大于,性。 这就是我要阐述的,简单的道理。用了那么多的废话去说明的… … Comment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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