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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爱法儿

    ——icybutterfly

    给朋友作了一晚上的恋爱导师,突然觉得在理论上我都到达大师级别了——能开班授课了。但是我对她说:“首先,我要让你知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今天晚上说的其实我自己也不能百分之百做得到;其次,我所推荐的方法都是对我个人有效的,也许对你就失效了。”不过我还是觉得,在我的提醒之后,她真的想通了。

    能想起来多少就写多少吧,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跟我理论一下哦!

    Rule No.1:Shut Up

    我问朋友:“你和你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谁比较爱说话?”朋友指指自己。我又说:“他是参与你比较多,还是发起话题比较多?”朋友说她男人会说自己的事情,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谈她的话题。

    我觉得,既然对方都知道你不是哑巴了,你那么爱说话没有什么效果。与其总是嘴巴聒噪,倒不如好好的用眼睛和心去恋爱。

    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女人的大脑构造是可以同时做很多事情的,而男人基本上只能在一段时间里专著一件事情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们在走路的时候、逛街的时候、吃饭的时候,你总是不停的让他的大脑替你思考问题,其实你是在加重他的负担。与其如此,倒不如把话题转到那些让他觉得轻松的问题;或者用一种把和他的距离拉近的方法和他讨论。

    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跟他分享你最近看过的电影,不要开口闭口“我觉得……”,倒不如问他:“你觉得……怎么样?”与其总是让他听你说话,倒不如把你想说的话从他嘴里引出来。如果他和你想的一样,那只能让你们的默契大增;如果他跟你想的不一样,你也能借机更了解他一些。何乐而不为呢?

    Rule No.2:Be Shy

    别给他脸!

    男人有的时候,我是说有的时候啊,而且是少数时候,会比女人要贱。所以你可千万不能惯他的臭毛病。要让他知道你可不是那么逆来顺受的!

    要让他知道你对他感兴趣,千万不要给他吃“我爱死你了”这类定心丸。你要让他觉得你是一个可以让他放心的女人,但是却不能让他对你完全放心。你的存在,应该让他觉得自豪;但是你不要以他的存在而感到自豪。

    如果他知道你全心全意的把精力放在他身上,你就会失去地位;但是我可不是在说你应该把一部分精力放在别人身上。相反的,我觉得男朋友绝对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完美的女人总是知道怎么样过的充实,即使没有男人的陪伴,也绝对不会少了些什么。如果你让他看到这一点,让他明白你被他吸引,但是却不必吸附他,他会感到轻松,也会对你产生更大的兴趣。与其让他轻而易举的知道你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做什么,倒不如让他花点精力学习你的日常生活。

    不能让男人觉得你太直接,也不能让他觉得他是你的全部。矜持些,给他靠近你的机会,别让他觉得你太靠近。男人喜欢自己的空间,喜欢自己的地盘儿被完整的保护好。如果你侵入的太快,他会有压力。所以,即使你想要靠近,也请站在他的防御线以外。

    懂得羞涩,会给自己留余地的女人,其实很吸引人。

    Rule No.3:Get to Know Him First

    朋友问我,如果一个男朋友问我:我对他的感觉是什么,我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我觉得,如果一个男人真的会问我:“你对我是什么感觉?”我首先会觉得这男的可真娘!可是,的确有些男人就是会问这样的问题,尤其是那些特别深入女人内心世界的男人。回答这种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严肃的回答,而是点到为止。

    很多女人往往在表达自己对男人的感觉的过程中将自己出卖,从而丢失了自己在这段感情中的分量。而且如果不能正确的表达自己,或者拿捏得不够得体,会让对方产生误会。

    如果你的他问你:“你喜欢跟我做什么?”你会怎么说。

    最简单的方法,不说。笑,傻笑!让他去猜。或者,你反问他:“你哪?你最喜欢带我做什么啊?”再不然,你就说:“秘密,不告诉你!以后你就感觉到了!”

    除非你们的关系已经非常确定了,不然你可千万不能说:“什么都喜欢,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不然他绝对飘飘然了。而且,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可以了解他的最好方法。其实,往往只有一个男人很在乎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对彼此的感觉发问。而且,大部分时间,当他询问你的意见的时候,其实心里已经有一个衡量标准了,就看你回答得是不是够贴切了。如果回答得太敷衍,错失了表达自己的良机;可是如果回答得过分深入,可能会吓到他。你可千万不能让他觉得你考虑得太多太复杂,或者让他觉得你对他太过上心了。

    Rule No.4:Respect

    男人渴望被崇拜。

    男人之所以那么努力,其实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希望自己的成就被人承认,自己得到认可。那么多年的奋斗,为了钱、地位,说白了还是希望证明自己。愿意得到女人的认可,因为只有被女人青睐,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成就感是很难被定位的,而且因为一直以来的付出,目标也会随着自己的成长而升高。女人的存在,就是要让男人意识到自己的成功。

    如果你能给他这种自信,那你真的是个宝。

    还有,无论是在女人面前。还是在他的同类面前,都请给他留最基本的面子。在他的敌人面前,请给他树立高大的形象。在你的姐妹面前,请让他充分的表现他的男人魅力。在他的朋友面前,请让他有机会讲哥们儿义气。站在他的身后,做他的依靠。不要站在他的面前,替他出风头。

    Rule No.5:Share

    朋友提到她对他的过去感到压力,而且觉得很愤慨他似乎总是对过去念念不忘。

    我笑了。

    谁会不在乎情人的旧情人?不吃旧情人醋的女人一定不够在乎。他的心曾经被另外一个女人占有过,而且,感情也总是人最难以遗忘的那部分记忆。所以,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小心眼而责怪自己幼稚。

    不要憎恨他的旧情人,请学会和他一起分享那段过去。当他提起她的时候,请你笑着去聆听,带着好奇的表情,证明给他,你为他曾经经历过的快乐而快乐;让他知道,你为他曾经伤心过的伤心而伤心。

    不要强迫他去遗忘,而是让他记得那些美好,帮他忘记那些挫折。这才是你的出现,对他来说最大的好。

    你别忘了,他会爱过她,因为她曾经值得他去爱。如果你反对他提起她,如果你总是对他过去的女友的存在不满。你其实是在另一种程度上拒绝了他,看轻了他的感受。尊重他的前女友,就是另一种方式告诉他你对他的认可。

    会和她分手后和你在一起,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你是这个男人进步的象征,那么你一定在很大程度上比他过去的女友让他感到优秀。所以你何必对他的过去斤斤计较呢?此时此刻占据他的心的,是你不是吗?否定了他的过去,就是否定了你对他的选择。

    所以,看轻一点。如果可以,偶尔也尝试着了解自己到底在哪里比他在乎过的那个情人好。随后,请你继续优秀下去,让他更加珍惜你,不后悔和你在一起。

    Rule No.6:Be Beautiful

    男人就是爱美女!

    也许他真的会对你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爱你!”可是,请你记住,这不代表着你就能变胖或者变丑。

    记得,要让男人觉得你该去做模特,但是千万不要让男人误以为你是模特。有做模特的资质和成为模特,对男人来说绝对是两码事。请你,让他觉得走在你身边是一种骄傲。

    不过,请千万不要阻止你的男人去看身边的美女,即使他和你走在一起。而且说白了,你就算你再怎么阻挠,男人依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把身边所有的尤物都扫一遍,这是上天给他们的一种特殊能力。但是大部分男人,都只是为了过过眼瘾才对观察美女乐此不疲。既然如此,你就满足他,让他过足了瘾不就好了?看一眼别的女人又不代表他就会出轨,有几个男人有这个胆去追求万人迷?

    干脆,主动让他看美女吧。走激将法,让他对看女人感到疲惫,也不错!我对朋友说,主动让自己的男朋友去看美女,是很聪明的。如果他说你指的女生不好看,你开不开心?如果他觉得你指的女生好看,他一定会觉得你还蛮有品味的。不过你可千万别傻到去说:“你看,那个女生比我漂亮好多哦!”那我只能崇拜你,竟然会去主动提醒男朋友自己长得不够美,而且还给他机会把你和别的女人拿来比较。我觉得聪明的女人应该学会指着一个漂亮的女生的某一个优点,下文章夸大些,然后引起男友的注意。这样,如果男友聪明,往往会说:“没你好!”就算男友心里觉得她多美,至少也会多少有些感激你如此有审美能力的吧!若不是如此,赶紧把你的花心男友甩了吧!

    当然,看到比你更美的脸蛋,看到比你更会打扮的装扮,你也应该赶紧提高自己的水准。千万别让你的男人有一天后悔当初选了你。很多漂亮的女孩儿恋爱之后就开始偷懒,最后不是输了性格,却是输在外表。这可真的是天大的委屈啊!毕竟性格是很难改变的,外表却是可以美化的,只要下点功夫不就好了吗?

    Rule No.7:Be A Woman

    男人之所以爱你,首先因为你是个女人啊。

    所以,请你把你女人的一面彻头彻尾的展现出来吧。别老是酷酷的,小鸟依人一点。别老是不好好穿衣服,穿得像个女人!

    爱你的权力,请留给男人。懂你的权利,也请全权留给他一个人。别把自己弄得跟美国总统似的,不仅引得全世界都关注,而且还天天握着你那点儿私权使劲挥霍。把主导权留给男人,自己做他的秘书、部下、妹妹、女儿。他生下来就有个妈,不需要你做第二个妈。

    即使你是万人迷,也请在他面前把你全部的关注都给他。即使你在日常生活中有多强势,在他面前,请表现出你的柔弱,给他机会保护你。给他机会帮你,这样他会觉得满足。给他机会满足,这样他会有成就感。给他机会表现,这样你多有面子啊。

    总之,以上这7条就是Icy今天跟朋友聊天之后总结出来的。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竟然了解了这么多感情中的重点。虽然我不能保证自己都做得好,但是我一直都是如此努力的。

    爱不是一个人的全部,特别是女人。爱自己却是一个女人的全部,而且爱你爱的人本身就是爱自己的表现。在你学会爱自己之前,你是没有资格爱别人的。请你牢牢记住这一点。

    即使此刻没有人爱你,也请你不要给自己压力。不要希望,但是不能绝望。不要自满,但要自信。时刻准备好,他也许下一秒就会出现,但是是否如此,都无所谓。因为即使没有爱情,你自己,本身就是爱最深刻的体现,不是吗?

    梁静茹·小巨蛋Live专辑·午夜十二点·极度失眠

    梁静茹·小巨蛋Live专辑·午夜十二点·极度失眠

     

    只是想听《诱惑的街》,李宗盛的歌。想听那句让人忏悔的“有了我你是否什么都不缺”!想让你去买的专辑,想让你去听得节奏,想让你去体会的心情,你都错过了。

     

    无他妈的所谓!

     

    因为这三年,你永远都追不上我。无论你怎么想要超赶我,我受过的伤,爱过的感觉,你依然还是差三年来体会。

     

    所以我停下来等你,我宠你,我拉着你的手忘记了路人的眼光。我不在乎自己脚上的是11厘米的Ferragamo还是9厘米的Gucci高跟鞋,我不在乎自己的裙子短到自己不敢弯腰,我不在乎自己背的是皮包而你背的是单肩书包,我不在乎我眼角几条皱纹你身上几块肌肉。

     

    我宠你了吗?

     

    我开始不停的发脾气,我发脾气发到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Bitch。然后你站在一旁痴痴的看着我,你问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暴力啊!”那一刻你把我从悬崖边拉回来。我恨死他们,你知道吗,我恨死那两个挡在我们面前的人,我真的想走到他们面前一巴掌一巴掌的扇他俩的脸。可是我不能,悲愤让我必须尊敬他们。

     

    你知道吗,小的时候我从来不尊敬我觉得不值得尊敬的老师。大了之后我从来不在我不尊敬的人面前表现谦卑。可是为了你我什么都忍了,我为了你我什么都忍了!

     

    我为什么会如此的委屈自己,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我知道你明白我的委屈,我看到你据理力争的表情我真的想把你一把搂在怀里。

     

    怎么会这么幸运有个男人这么无条件的爱我。

     

    我觉得我快倔强的把你折腾死了,任性,还是得怪我自己太任性。你怎么可以那么细心,那么耐性,那么忍着我的犯错。

     

    后来你把腿翘到我的腿上,我把腿翘到你的腿上,我们的腿拧成麻花了。那一刻我看着你,我觉得我很想哭。

     

    我是个大Bitch,我把该对别人发的火,全都发到你的头上。你无助的看着我,一句话不说,然后你摸摸我的头,竟然笑着对我说:“暴力龙!”

     

    只是三个毫无意义的字竟然就可以安慰我的一切不安。

     

    你是怎么做到的?

     

    Icy,是一个不喜欢向人低头的女人,你记住。如果以后我不要尊严的求别人,那一定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

     

    寄人篱下的感觉我不喜欢。我只想要你给我的那份家的感觉。

     

    要承受的太多。孩子,我们都很疲惫了不是吗?

     

    累的往往不是男人,可是却总是男人承担那么多。

     

    怎么会突然有了你。

     

    怎么会突然有了你呢?

     

    原谅我,没有勇气说抱歉。

     

    把我送去上班前,你说:“亲亲”。

     

    那一刻的天空是那么蔚蓝,你是否可以看见。

     

    我错了,你那么爱我。

     

    我看见了,真的。

     

    我也爱你。

     

    有一天这一切的负担都会烟消云散的。我们,离摆脱那辛苦,并没有多远了。

     

    爱,怎么能是辛苦的呢?

     

    所以,我告诉自己,C’est La Vie

     

    对。

     

    送给,还好的那一切。

     

    还好,我还有剩下的一切。

     

    还好,你包括在那一切里。

    那些不是红色的花儿……

     

    20岁之后感冒过三次!大病过半年。

    这三次感冒的时候,是和三个不同的男人的。现在我听着《那些花儿》,想起了出国前很喜欢听朴树的原唱。现在爱上范范的翻唱了,可是还是喜欢朴树最后那一部分的呢喃。想起了从小就不爱生病,可是每次一病就没完没了的自己,恨自己的身体总是这么倔强。

    多一点免疫抗体不是更好吗?每次别人生病自己不仅仅在一边看着,还得照顾别人。

    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

    还记得2007年初从北京回来的那几天,悉尼持续高温不下。我是带着国内的流感回来的,走得那一天开始发烧,但是在爸爸妈妈面前撑了一天,绝对没让他们发掘。上了飞机我一贯都是两瓶红酒把自己灌醉,一觉睡到下飞机。下了飞机北京下大雨,朋友把我接上的时候我还一个人Happy呢,回悉尼之后第一件事儿是和Quinty联系,然后去City找石头他们疯来着。没有跟当时的男朋友(暂时给他一代号“Chubby”吧,其实你们都知道是谁!)联系,然后结果Chubby在我去City的路上给我打了电话,竟然知道我当天回来!!!

    就是因为那天玩儿的太过火了,第二天从国内带回的病毒就在我体内迅速扩张,然后第三天就感冒发烧流鼻涕,躺在床上再也起不来了。

    我一直记得那一次我病得是多么糟糕。家里没有吃的,要喝水得自己烧,要吃饭还得自己叫。我在房间里躺了两天两夜没有出门,饿得眼前一片漆黑。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不知道找谁。我没有和Chubby联系,因为当时是考虑要和他分开的,不太想保持之前的暧昧关系。就在那个昏天黑地的傍晚,Quinty打电话给我:“Yo,Yo,Yo!Sup?”——妞打给我一贯的开场白,皮肤白成那样,你还跟我“假”黑炮哪。我当时真的是竭尽全身的力气去对她说我病了。我记得Quinty当场就把我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哦,要是我今天不给你打这个电话,你是不是打算就这么病死了?你病了你怎么不开口啊?”

    她说完了我真他妈的想哭,问题是我当是连哭泣的力气都没有。后来Quinty就开着她的“IBJI”来了,估计当时我们家那下坡把她底盘刮的够呛!她车一进巷子我就知道她来了。

    我还记得当时Quinty来的时候,给我带了金唐买的炒通菜和皮蛋瘦肉粥。我噻,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腐乳炒通菜,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粥,比我在广东香港澳门吃过的那些皮蛋瘦肉粥好吃一千倍。Quinty一直陪我陪了很久,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骂我,骂我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啊,骂我见外不跟她联系啊,我给她讲了回北京的见闻和Catt,讲了我跟Chubby之间的打算。然后她也发表了一些她的高见,对我后来作决定造成了很好的引导。然后她又风风火火的走了。一直到她走了,我才明白过来,这才叫作“雪中送炭”。她也给我带了药,后来我室友给了我一副当初在澳洲看感冒之后吃剩下的抗生素,我整整病了快两个礼拜才好的。这期间,Chubby对我的病情一点都不知道,没有主动提出约会,没有看过我,没有跟我打过电话,只是MSN过。

    后来我去见了他,随后就跟他不了了之了。虽然最后又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但是我始终记得,那个时候我病得快死了的时候,不是他,是姐妹救了我一命。不但她救了我一命,而且她还让我知道,“M.I.S.S.”不是说着玩儿的;她让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比自己的爱人更值得依靠。

    20岁之后的第二次大感冒是07年底到08年初在北京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叫我男朋友“Baba”,其实就是“爸爸”。说白了,那次我的感冒都是我自己作的,我记得那阵子回国就是“HEAT”,“MIX”,“苏溪黄”,“后宫”,“蓝莲花”和“VICS”来回晃,跟朋友去过几个别的地方,只是一两次。总之就是每天晚上都出道,出道就喝到挂,然后就打电话给“Baba”,让他接我回家。我记得那个时候如果不出道,就拉Catt还有“Baba”一起聊天,彻夜的聊。我就操那些在后面说“Baba”坏话的人,你们不知道那个时候“Baba”对我有多好,你们没有资格嘲笑他。是我不好,是我不够勇敢,你们要骂就骂我,干吗要骂和我爸爸一样爱我的“Baba”?

    我那个时候从来不像以前或现在,总是会把感情记录下来。我和“Baba”所有的感情都被我写在了一个小本上,只有“Baba”一个人拥有。因为那个时候我固执的觉得,只要被我写下来的男生,最后都会分手。现在才知道,如果我不学会信任自己,信仰爱情,那么跟谁都会分手。所以,你们可能很难在我的任何一个部落格或者Space找到这个“Baba”爱过我的痕迹。

    可是他真的做到了,就像我亲生爸爸一样。即使是最后一分钱,都要留给我花。叫多了的饭菜,他都吃掉了。叫多了的酒他都帮我喝掉了。从朝阳到西城,上百块的路费也都肯花。在他面前,我那个不懂事的金手指点到的东西我全都拥有了。连在后海拔根都故意输给我。回家的路我走不动,就从地铁站一路背我回家。我们家住顶层,没电梯,他愣是从楼下一路把我背到家门口了,而且他把我送回家,还得回自己家。

    这就是那个时候的“Baba”,我Icy真他妈的有福气竟然在回北京这么短的时间找到这样好的人照顾我。他父母给我包饺子给我做饭给我买首饰,如果我去他家,就把双人床留给我睡。每一天,每一夜,只要我一闲下来,他的短信马上飘过来。早上看着他的短信醒来,晚上听着他的声音入睡。

    一整个北京的冬天,我就那样被溺爱着,仿佛认了第二个爸爸一般。可是我就是不珍惜啊,我天天穿的跟夏天一样,露着肚子,露着腿,地铁上的人都看我,跟看怪物似的,走在街上,连骑自行车的人经过我身边都说:“姑娘您不冷啊!”我怕冷啊,可是我就是有他啊,我有他的大衣裹着啊,手都被他放他兜里了,我怕什么啊?他一见面就递给我一“暖宝宝”抱着,你们说我遇到这样的人我怎么这么王八蛋竟然后来可以让他那么伤心啊?

    后来我就因为每天冻自己,北京冬天零下十几度低温穿着露脐装和短裙冻自己,病的不轻。重感冒,流感!

    他来了,守护女王的骑士。身上带着外面的冷,给我带了一瓶巨好喝的孟牛酸奶(貌似后来传出有毒)。那真的太好喝了,他的口袋比小叮当的口袋还要强,总是有好吃的东西!“Baba”不愧是“爸爸”,总是记得我爱吃什么。我躺着,他把黑色的皮大衣脱下来给我披在被子上面了,我都能感觉到皮子上面的那份冰凉。然后他就拿出松子来,给我剥松子。那个时候我们说好了,每次剥40个松子,或者每次剥100个,他都做了,看着我,甜甜的笑着,说我是笨蛋,笨蛋才会感冒!

    那一次的感冒还没好,我就不听妈妈的话,又冲出去疯玩儿疯闹。但是我穿了很多很多的衣服,包括他的Hoodies,我故意给抢过来当大衣穿来着,这叫一个大,大到我改一改就能连衣裙穿了;而且,这叫一个暖和。

    那个时候,我不敢预见和“Baba”的未来,因为“Baba”和我相隔的太远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相信两地恋,我觉得那都是胡扯呢。后来我跟他分手的时候哭得特别伤心,对自己又打又骂的可是却没有别的选择。我知道他们都在国内怎么说我的,说我没良心。我也知道他们在国内怎么说他的,说他傻,被我玩儿了。你们这些死嘴,吃饱了没别的事儿干了吗?我没良心,没错我认了,你们干吗这么说他呢?一群混蛋!比我还混蛋!

    后来,在后面疯玩儿疯闹之后,我的感冒竟然好了。你们知道我是怎么好的吗?还是因为Quinty。因为有一天晚上,Quinty被Catt秘密的带到三里屯儿的“月色”去了,我见到Quinty的时候,我在“月色”哭了十分钟没带停的,把那所有人都看傻了。那是”M.I.S.S.”三姐妹2006年年底分别之后的第一次三个人的重逢。后来男士们都饿了,大家就跑到钱柜去开了个房间,唱歌,吃自助。然后我们仨就蹲在包房外面,跟三个民工一样的蹲着,靠着墙,思考着我们仨以后的人生,没有人笑得出来,大家心情都特沉重。因为我们仨,说话的功夫,都奔三十了呀!

    后来我就一直没敢冒了。

    一直到前天晚上。

    我不想回忆都发生了什么事儿,总之你们根本也不会仔细听。你们这群丫头,分手的分手,闹分手的吵着分手不听我的话,要离婚的离婚,要分居的分居!我就奇怪了,你们是都商量好了,要同时告诉我吗?

    我听着你们在MSN和短信里面的那一大通一大通的巨长的分手宣言,我听了都痛心。你们知道我和Max之间发生的事情吗?你们知道能呆在爱人的身边是多幸福的一件事情吗?我生平第一次发掘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喜欢在MSN或者发短信长篇大论。

    我从进家开电脑开始就一直不停的有人振我,手机也振。我说,看会儿书吧,书还没翻开呢!

    分手,分手。离婚,离婚?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走到最后了呢?当初不都海誓山盟过?当初不都说好了到死都不会分开的吗?在我面前都好着呢不是吗?怎么说分就分了?我们都不是小女孩儿了不是吗?

    我跟你们说话的时候,我浑身在发抖。其实那天我们俩身边也发生了很多对我们不利的事情,可是我们却都那么坚强的奋斗着,Max为我在那一夜变成一个真正的“战士”,而我也告诉他我不放弃的决心。然后你们,你们,你们就在我的头顶,一盆一盆的泼冷水!

    我也很需要倾诉啊,那一夜。我心里也很多苦恼啊。除了Alex跟我在车站抽了一支烟之外,没有人再倾听过我的苦恼了。那一也我真的很想去喝酒,把自己灌醉。

    随之而来的就是我提出的那一段冷战,那一瞬间我的世界天翻地覆的崩塌。我打电话给Alex,对着他哭,对着他叫,对着他骂这个恶俗的社会,对着他骂我自己的无能和无助。Alex就在电话那头听着我哭,听着我貌似委屈的“中奖”感言,然后对我说:“Icy,你要是不给我分手,你就给我忍!”

    这是Alex对我的Order。

    然后在北京的两个比较熟悉的姐妹知道了之后,就对我说了同样的话。

    我忍,我他妈忍!路是我选的,我选的我就得认!认不就代表忍吗?

    但是其实这件事情有个小插曲,插曲就是那天碰巧手机信号有问题,很多短信都没有收到。第二天我突然间收到了十多封短信,我才知道其实前一夜我还错过了那么多!!!

    后来我们没事儿了,后来我不哭了,后来我喝了很多白酒,后来我睡着了… …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的后脑勺一阵酸痛,然后,我嗓子哑了!

    病毒性流感,我之前都没发烧,一直到刚才才开始发烧,但是就是咳嗽,干咳,一直到今天白天才开始有痰,而且我还非常没食欲。

    白天我从床上爬起来出门,我买了月饼提到Max家里给他父母吃,我买了日本和风豆果子给他父母吃。我还怕自己早上选穿的衣服太暴露又跑到G-Star买了一套特别简单的衣服套在外头。

    叔叔阿姨晚饭做了羊蝎子和面片儿汤,好吃的要死,可是我不敢吃太多。汤都是Max给喝掉的。家伙居然还敢跟我提羊肉泡馍,靠我实在是太想家了,想到初中的时候老去实验中学和二龙路中学对过的羊肉泡馍那里吃肉夹馍,真好吃呀!

    咳嗽,特别严重。阿姨后来看不下去了,给我推荐了几种药,我想都没想就选定吃消炎药!阿姨给了我好多,还特别嘱咐我,必须得连着吃好多天才能停。

    后来Max就送我回来了。刚开始和他独处的时候,我真的不想看他,我一看他就觉得眼泪会掉下来。他一直就把我抱在怀里了,不让我离开。我想他也想明白了吧,所以我便没有再提内心里的愤怒了。

    我们一直坐在Youtube前面看着很Old School的Hip Hop的Video,当我听到《Overnight Celebrity》的时候,回忆便延伸到了很多很多年以前,想起了一些不想想起的回忆。然后我就把这首歌下载到手机里了。真的是比《Slow Jamz》还好听的歌。后来Max给我看了很多我以前都听过但是没有看过的Video。他总是觉得我仿佛不听Hardcore Rap似的,每次都找到我以前耳熟能详的旋律,还问我:“这个你听过吗?”切~~~我第一次接触Hip Hop的时候,你还在上小学那!

    今天醒来的时候,脑袋特别疼。打个比方吧,就跟有一百只蚂蚁在你脑袋里面,有十只在敲锣打鼓放鞭炮,引导大家做事儿,有三十只在筑巢,叮了咣啷的;另外三十只在和剩下的三十只打炮生小蚂蚁,然后他们的窝就有节奏的在那儿“咣当”“咣当”的发出声音。这些事情都在同一瞬间完成,就是我脑袋疼的时候地一种感觉。

    他下楼买了Subway给我吃。

    他帮我把桌子铺好,把他的那半个好吃的分给我吃,把我点的不好吃的给吃掉了。

    他不让我光着腿在房间里跑,让我盖上被子。

    他给我泡了提高免疫力的泡腾片,逼着我喝掉。

    他摸摸我的头,让我去量体温。

    他说:“我给你开热水泡澡吧,然后就好啦!”

    他抱着我在怀里睡了一个大午觉,他说:“我不会睡着的,我叫你起床!”

    他站在阳台外面站了很久,然后回来对我说:“外面还是很冷,你给我多穿点儿。”

    他帮我叠了被子,帮我洗了杯子,帮我烧了开水。

    这个男孩儿,在这一天,长大成了一个可以照顾我的男人。

    和他在一起,第一次从头到尾都在享受他的照顾,从头到尾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需要说。只是他的吻在嘴边在额头,只是他的手在我能摸得到的地方,只是他在身边。

    我还有什么要埋怨的吗?

    人家说,只要看到自己的爱人,病就好了一半了。

    那些不红的花,在这里,在那里。我一直都不喜欢红色的花,所以我才看得到它们。生病的时候,突然想起过去和看看今天的自己,谁是真正爱我,谁真正的爱过我,谁只是匆忙过客,我是那么的明白。要恨的人,会因为这一点点小事儿想起,然后遗忘;要爱的人,一直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要记起的人,从来没有被丢弃过。

    总是答应你们要照顾自己,总是没有做到。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你们可以说我发烧烧糊涂了,我四十五分钟前刚刚开始发烧的,现在显示快38度了。Shit!

    Catt,以下的话,我说出来并不是为了挽留你!但是我一定要说,你一定要让我说。

    Catt,你还记得和“Baba”和你在家里喝百嘉德的那一夜,我喝醉了,抱着你大声的哭,我一直不停的哭,我说:“你不要走,我求求你不要走,你不要离开我!”对男人才该说的话,我一辈子都没对男人开过口,却对你说。你要走,我不留你了。这一次。只是我知道,再也没有人给我家在春节的时候贴春联了,我爸爸妈妈会寂寞了,也会想你的。我这是自私的,我又为你爸爸妈妈,为你的家人做过什么呢?你为了我和Quinty留在北京这么多年,你吃了这么多苦。我却连陪你回郑州都做不到。你需要我帮助的时候,我在这里,我怎么都帮不了你。所以这一次,我不留你了。如果你要走,你就痛痛快快地往前走再也不要回头了。以后,我和Quinty一定会去找你,然后我们会把你给接回来的!这一辈子,我做过三件对不起你的事,第一就是强迫你留在北京,第二就是把你介绍给那个圈子,第三就是把你卷入我的疯事。我只是觉得,我什么时候才能还你?我还得起吗?2006年底到今年年底,还差两个多月就整整三年了。我欠你的,我还得起吗?去吧,亲爱的,别再惦记我们。做你真正需要做的事情,等以后我们都有能力了,我们再来规划我们的友情。现在,先把自己养活的白白胖胖的,把父母伺候的舒舒服服的,然后再来和我们一起玩儿吧!你不祝福你自己,我心疼得想掐自己。你不祝福你自己,却来祝福我!这样的祝福我怎么承受的起?难怪我会哭,难怪我哭得那么伤心。难怪那一次在机场我哭得那么伤心啊。我终于明白了,这是我和你之间的命运,我们之间的命运。我对你对我无私的感情,我只能拿眼泪来偿还。你去吧,去你该去的地方,去属于你的地方,下一次我会带着Max,和你坐在深圳荔枝园的半山腰上靠着荔枝树贪婪的吃荔枝,然后去芒果园摘芒果的,我们去小梅沙学冲浪,去吃海鲜,去广州吃大排档,去Max同学乡下的大别墅里度假,然后我陪你去郑州玩儿,去少林寺看小朋友的武术表演,去接受街头道士算命,去看牡丹,去吃水席。对了,我们去深圳的植物园一起去种一棵树吧,属于你和我的树!我从小学的时候去到那里开始就一直记得那里可以种树了。我真的很想和你还有Quinty那幸福的丫头一起种一棵树啊。就算不种树,栽一盆花都好啊。要不然就养一大只锦鲤,总之都起名叫“MISS”或者起名叫“Sydney”… …去奋斗吧,把一切都忘记,过得快乐起来,忙碌起来,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情,想起所有开心的往事。既然小妖一去不复返,我们就变成新的小妖!

    猫妖,我爱你。

    Noir:明信片是我和Max一起寄的,寄出去之后我就后悔了。我写了些什么啊。我真怕邮递员看到会笑话我的呀。一切都会好的呀。大城市里出来的姑娘天不怕地不怕的。在国外这么多年都活过来了不是吗?你竟然也喜欢Flower By Kenzo啊?我真的不知道呢呀!我家里还有三大瓶没用完呢。是妈妈送给我的香水,我爱到现在。可是因为现在太喜欢甜蜜的味道所以忘记了那种蛊惑人心的迷人花香了呢。毕竟现在不需要勾引别人了呀,哈哈哈!我开玩笑的你可别当真呀!我想问你,《性欲都市》里面的四个人,你觉得你现在是谁,你希望变成谁呢?别告诉我你希望变成凯利!凯利的爱情虽然美丽,轰轰烈烈,可是她好辛苦。如果让我选,我希望我是夏洛特。我喜欢夏洛特的单纯和她一直去抓的幸福。好好想想吧?虽然平静的爱情就像是摩天轮很枯燥无味,却也是最能天长地久的。大起大落的幸福,就像是过山车,常常会让人起生理反应的,多难受啊?你知道吗?我总是在无条件的原谅Max的小失误。其实,原谅他,就是在原谅我们;原谅我们,就是在原谅我自己啊。他不是我选的情人吗?既然是我选的,我总不能只盯着他的缺点看吧。学会看爱人的优点吧?他既然是你选的,你就会明白他的好。找到他的好,就找到了和他天长地久的机会了!那个机会,只有你把握着!相信我,相信你自己!那个机会,就在你的手指上!那个机会,就在你心里。

    为了避免我继续写下去说胡话,我决定去吃药了。

    家里被那个孩子收拾的这么干净,却总是在小角落留下他的痕迹。

    就算病死了,这辈子也没白活了~

    做一个噩梦,伤一百次神经

    妈妈,最近得知您老时常关心我这网志!为保证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继续年轻貌美,麻烦您老人家以后不要忙里偷闲来女儿网志闲逛,以免刺激神经影响夜晚睡眠质量!

     

    正文: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喜欢拿起周杰伦的《半岛铁盒》那张专辑听。都忘记是哪年的了,总之是当年买的改版正版。听来听去听了那么多歌,却还是喜欢听《半岛铁盒》。

     

    在K2大声的唱,周围的朋友都玩儿着色子喝着酒,有谁会听呢?我不知道这两首歌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可是每次唱到“已经习惯不去阻止你,过好一阵子你就会回来。印象中的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的时候,就觉得心里一阵颤抖,然后就联想到了刘若英在《落跑新娘》里为陈升唱到“再不敢唱起那歌词最后一排,有个男孩爱着那女孩”。

     

    爱情无论多久之后,都会消失。我和他一开始就这么告诉自己,所以我想以后我一定不会太为此消极。我看着那些被爱情伤了心的女孩儿,在那之后改变了多少啊。以前可以在我不正经恋爱的时候,在我挥霍青春的时候使劲的指责我玩世不恭的态度,可是现在却反过来说过去的自己傻,不懂得我当时抓得住的自由。我为她们的这些说法弄得糊涂。一个女人可以天天在外头疯玩儿疯闹,却不是荒唐;而真正的爱过一个男人之后,唯一懂得事情却是——“执着的爱代表愚蠢。”我突然搞不明白了,爱情怎么会如此的改变一个好女孩儿?一个单纯,上进,认真的女孩儿,竟然如此就成了一个堕落天使!

     

    我最近听了《Good Girls Go Bad》,我听这首歌非常头疼。你们开心了吗?让一个好女生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坏女人你们就开心了吗?Jay-Z说过“Once a good girl gone bad, she’s gone forever”,我正是因为听了这句话,才告诉自己:“No Way, no matter how much bad happens to a girl, a good girl will always stay good… …”

     

    爱……

     

    呵呵,想起来,我真的很喜欢在文章里写这个字眼。可是我真的还相信这个字吗?Max是我的最后一丝希望,我总是这么告诉自己。我看了所有的人都拼了命跟我推荐的《败犬女王》——身边的同事,国内的朋友,台湾的同学;有人帮我买了碟子,有人居然要在MSN把种子给我,还有人说把碟子看完了留给我。你们好执着哦!我很像单无双吗?我还不是那种工作狂吧?还是你们只是看准了找了一辈子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恋爱的我突然找了个小三岁的男生恋爱了。你们是不是看不惯我依然还可以长时间的呆在一个人身边?你们是担心我会败犬,还是担心我太女王?算了,我先谢谢你们的好意,我已经看了。而且受众人嘱托,我一定会把碟子交到Max的父母手里,让未来的公公婆婆也顺便受一下宝岛偶像剧的教育,ok?

     

    我最近时常都在思考之前和Kitty在Hilton的Glass Bar讨论过的一个问题——“如果许久以后,我又变成了一个人,那个时候自己已经不像现在这么年轻貌美了,会怎么样?”

     

    我一直都思考着这个问题——如果老了。是啊,其实这个问题浓缩起来,就是一句话——如果老来无伴怎么办?我想首先我不能让自己老。第二我想我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了吧,所以即使过了很久和别人相依为命的生活突然沦落成了单身,也没什么可怕的了吧。想起每次肚子疼的时候,Max也并不会都在我身边陪伴,自己还不是都扛过来了。想起下雨天没有人给我撑伞,自己不爱打伞,可是照样还是可以回到家,洗个热水澡,不会感冒。想起以前住在Lane Cove,半夜饿了,外面餐厅和楼下的便利店都关门的时候,还不是依然可以给自己煎个鸡蛋保持一下温饱问题?即使一个人,又怎么样呢?会换电灯泡,会通下水道,会修电脑,会组装家具,除了蜘蛛天不怕地不怕,而且也不怕老鼠,能照顾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生,没有这些素质我估计我也存活不下来吧?

     

    不要联想到Lily Allen的《22》,这首歌不适合这种情节。

     

    可是我为什么还是在做了恶梦之后,一整天都哭丧着脸?

     

    梦里我到Max学校去看书,然后看到Max和另外一个小女生在一起。梦里那个小女生是谁我就不介绍了,年轻不貌美,没身材没屁股,没有我的直长发,只有特别时髦的波浪卷,大概这么一个状况。然后我就妥协了。拜托,女王我竟然在梦里妥协了!随后我再也没有在梦里遇到Max。我只记得那一夜我回到家,便仿佛一切都变陌生了。梦里的客厅,屋顶上有6盏吊灯,竟然三盏都灭了,还有一盏开始闪。梦里的夜里狂风骤雨。梦里的家里全都是球鞋,怎么找都找不到自己爱穿的高跟鞋。梦里的床上放着刚洗好的床单被单,一个人累得不行却还得把巨大的床单被单都一一照好。梦里的冰箱里没有牛奶,想喝咖啡都只能喝黑咖啡,酸到不行。我突然觉得好孤单,却不害怕。然后在北京的时候遇到的一个高大的帅哥突然出现在梦里,那个时候拒绝了人家,现在突然跑出来嘲笑我:“冰儿你一个人行不行啊?哟,你家灯泡都灭了,我帮你换?”梦里的我把他推出家门外,一个在窗户里一个在窗户外,互相聊天,什么都聊,赛车或者墙上的名牌海报。然后我就梦见自己去打扫,我梦见浴室堵了,自己伸手去清理,弄出了那么多的头发……靠,真恶心。

     

    然后Max就把我叫醒了。

     

    过了很久我才默默地跟他说:“我梦见你和那谁在一起了。”他说:“WTF?”我说是啊,就是突然梦见了。不过我似乎还是很好的样子。

     

    很好吗?

     

    Max知道,我总是会很好的,所以似乎都不会担心吧。

     

    在K2,他们调了那么重的酒,这孩子喝起来跟喝饮料一样。倒酒的时候给自己倒那么多,我说:“你傻啊,干嘛给自己倒那么多?”我每次和别人玩儿色子的时候,都给自己的杯子里倒进很多冰块,能喝的淡一些。这些细节我都要慢慢的交给他。既然大话玩儿不过别人,就玩儿Lucky啊。既然对方很爱说瞎话,就别生叫,赶紧开人家啊。这些我都要默默告诉他。表面上看起来我那么无所谓,可是自然会保护自己。是不是他太了解我的这个个性,所以反而变得不会担心我了呢?

     

    我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在网上看到关于刘若英和陈升的关系介绍,看得我心都快碎了。自己喜欢的女歌手,经历的这些其实我一直都有所耳闻。我曾经对别人提起,别人只会咧嘴,可是我看《生日快乐》的时候哭得更个水人儿一样,只因为她是刘若英。

     

    “2002年,陈升的跨年度演唱会结束后,刘若英含情脉脉地站在陈升面前,当着所有人的面问道:“你能给我一个拥抱吗?”这一声恳求像炸雷一样在歌迷中炸开,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陈升最终只是用他那厚厚的手掌拍了拍刘若英的头。刘若英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下去,两行泪水刷地流了下来。她全明白了,他要将与她的一生缘分都写成“师徒”二字。2005年12月,已是影后的刘若英风头远远盖过了陈升,侯佩岑为刘若英主持了一期《桃色蛋白质》节目,陈升作为嘉宾参加。但实际上主角从头到尾变成了陈升,因为刘若英一开场就崩溃了。整个节目,她基本没有办法好好说话,只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她喊他师父,可大家都知道她喊的不仅仅是师父。陈升讲话的时候,她抬起泪眼一瞬不瞬注视他,百转千徊。可陈升的话并不多,却句句透出的是师父口气,他说:刘若英成为影后之后,我就对她说,你可以离开了,不要再黏我。你有你的梦,我有我的事情要做。我会是那种永远都让你找不到的爸爸,而不是一个每天问你是否回来吃饭的爸爸。你不会找到我的。他还说:你一个女人,永远不要对别人和盘托出。因为你将来是要嫁人的。如果都交出去了,那么等结婚的时候,还拿什么留给你丈夫呢?他又说:我觉得只要是一个女生,就应该有一个罗里八嗦的、或者是个讨人厌的家伙,随便,随便一个,去保护她。随便就好了——随便!只要有一个人可以去保护她。司机老王啊或者什么的都可以,随便,可是,你现在是怎么了呢?——他对刘若英伸出双手,质问她:你现在是怎么了呢?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么?这是我最介意的一件事了!刘若英茫然失笑,无言以对。她垂下的眼睛里有绝望。或许她在想,既然应该有一个男人来保护她,既然是随便、随便的一个就好,那为何,不可以是你呢?这种听起来关切至深的言语,其实包含了多么置身事外的拒绝在里面。它不会令人宽慰,只会彻底心碎。陈升说,好了,我给你们唱歌吧。都不要哭了。他在前奏阶段时候很认真的竖起指头,对候佩岑和刘若英说:不要再打扰我,OK?做完这期节目我就闪了,佩岑,你不要再叫我来了,我很忙,我要去做我的事。奶茶,你也去忙你大陆演唱会的事。我们大家再见,好吗? 刘若英扭过头勉强笑了,她只能抑制住自己的情感再去听“师父”的话一人独处。我们不明白,陈升对刘若英的爱到底是什么爱?他们之间只差十岁,这个年龄差距不是结成情侣的障碍。所谓师徒关系在今天好像也不是什么阻碍,历史上名人以师徒或者师生名分结成伉俪的很多很多,如孙中山和宋庆龄、鲁迅和许广平……为什么就不能再多一对。陈升已婚了,这不假,可这是障碍嘛?可以离婚再娶嘛,也可以像少帅张学良与赵四小姐一样超越婚姻在一起生活。真爱在乎世俗嘛?唯一的解释是陈升对刘若英的爱不是情侣之爱,更像是哥哥对妹子,父亲对爱女,从陈升说话的口气里,我们听出这个意思,他甚至直接自喻是爸爸。从外部情感表现来看,陈升为刘若英做那么多事,却不亲不抱,只是摩挲一下头,更像是父亲对女儿,亲哥对亲妹的举动。所以,刘若英这头爱的晕天黑地,找不着出路,而陈升就是以师父自居,不越雷池半步也真是没辙。十多年过去了,刘若英已经36岁了,仍然独守空房,而陈升已经快成小老头了,仍然对刘若英放心不下,最近放出话来,他要亲自出马解决,不惜借种给爱徒,这是什么话?有点混乱。这其实已经暴露出他们师徒之间其实还是有情爱,不然,陈升为什么不坚守自己“师父”或者“亲哥”的立场,脱口说出借种的话。这只能说,陈升正从一直逃避的“师父”门中露出真情。可陈升这种混乱的爱已经把两人耽误了小20年,女人的二三十岁和男人的三四十岁都是黄金年华,凭什么这么相互耽误?没事干了嘛?陈升这次用开玩笑方式关心一下徒弟,很焦急,可好像并不是想真正改变一切,不过是虚拟一场,可能以后什么也不会发生,刘若英仍然独身一人,而他依然以师父自居,直到白发苍苍。如今的世界怎么尽是一些极端现象,在演艺圈里,在女弟子拜师那天就给徒弟免费检查身体的师父多了,而那些敢于往师父和前辈被窝里钻的女徒弟们也比比皆是。可也竟然还有陈升这样恪守师父本分20年,对徒弟的真爱就是不接受的致纯情感。真不知是前者精明到了化界,还是后者的“痴爱”到了绝境?

     

    那一集的《桃色蛋白质》我看了,陶晶莹因为怀孕不在主持,侯佩岑一个人。她和刘若英两个人都哭了。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奶茶和陈升之间有什么,只是觉得那种暧昧让人窒息。可是现在当自己已经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了解那么多之后,终于明白为什么刘若英在自己的那些书里会有那么多关于等待的文字出现。为什么她会说“等待是一种美德”,为什么她会有那么多关于“等待”的感慨。

     

    两个人的遇见,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把那种遇见变成一种暧昧,然后再转化成一种感情,随着感情的淡化而分手。这样的遇见,到底该不该遇见?

     

    电视柜的一角,摆着周杰伦从出道第二张到2006年的所有专辑,一张不少。我换了《叶惠美》那一张,觉得自己以前竟然收集过周杰伦的专辑,真的是很恶俗。可是现在在KTV里听着别人唱,听着自己唱,才发觉原来这只是一种变相的对过去自己的祭奠。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晴天》•周杰伦

     

    如果爱情的保质期,不仅仅是科学上预算的那“三年”的短暂。如果人脑中的那种杏仁体可以对爱人产生出多一些的肾上腺素。如果我们的相遇,可以再完美一点。如果到了分开的时间两个人都可以想尽办法不要分别。

     

    如果,这一切都不是如果!

     

    只是做了一个恶梦,我竟然说了这么多。只是做了一个恶梦,竟然开始害怕分别。只是做了一个恶梦,我开始怀疑自己对爱情的信仰。

     

    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一段感情,全盘托出,所剩无几,然后改变。我眼睁睁的看见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就这么改变。依然没有轮到自己。是因为,我的性格太倔强,是我已经经历了这么多,刀枪不入,只是感慨万出?还是,其实在这些年间,我早就已经被“爱情”这个字眼改变的面目全非,只是自己没有发觉?

     

    周杰伦唱:“等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亲爱的,我是不是不做梦好一些,还是说,如果梦里的事情永远都只是梦,便会无限美好了呢?

     

    不要承诺给我,不要过早的给我答案。

     

    那些答案和承诺不是我现在想要的,而且也许永远也无法被实现。

     

    只是,如果你能睁大眼睛看到我脆弱的一面,或许就会明白,我在每一分每一秒都努力假装出来的坚强,其实只是为了你,能够比别人更加理解我内心的平凡罢了。为了你,我可以不再是我。可是为了你,我一定不会改变这个我!

    我们那一次便改变了一生的相逢,是否因为之前那上万次的错过?

     

    这一次她使劲咬着嘴唇告诉自己再也不允许任性的说“分手”这两个字了。拿着空酒杯,关上所有的灯,注视着窗外渐渐安静下来的这座城市。和家乡不同,一到周末就如死寂了一般的异国城市。

    其实也许一切并不是事与愿违的,只是她使在是太爱胡思乱想瞎琢磨来折磨自己了。把酒杯里的Riesling填满,一瓶07年的白葡萄酒这么被自己消灭了。是因为抽了太多的蓝色万宝路吗?还是因为把所有的醉意都拿来想念,为什么却不记的有任何微醺的感觉?

    开始喜欢上关着灯写文章了。因为自己住对自己来说很宽敞的房子,所以有那么多的空间来让自己的大脑拼了命的活动,思考,思考。然后在某一瞬间突然感到胸口猛烈的疼痛。是自己,把自己想的心都痛了。

    她看着阳台下面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即使是这条路口在这个周末来临之前最后的人群中的某个个体,他们都走的那么孤独。即使离自己身边的人那么的靠近,却连一个亲切的招呼都不会说一句。

    她在想,某一天当这些人在重逢然后错过的时候,他们会不会记得这是他们的第二次的错过?

    而她和他能成为恋人,是否因为他们之前已经错过了一千次,几千次或者更多次呢?

    她听很多年前莫文蔚的一张专辑里的第二首歌《单人房,双人床》。她想起自己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些年,把自己关在单人房里,却永远都睡双人床。

    当空荡荡的双人床终于被这个男人填满了的时候,她是否曾意识到,两个人先后来到悉尼,这么多年来,到底错过了多少回呢?

    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因为那个叫2K的人吧。那一天大家在北京77街第一次遇到,大家在厕所门口站着抽烟,相隔了几个人的距离。她不怎么看2K,看着厕所外来来往往打扮得奇形怪状的年轻人,她很不喜欢77街和西单的男男女女的穿着风格。

    后来2K问他,那你认识他么?她问,谁啊?名字都没听说过。他说就一挺帅的小孩儿,也北京的,也在你们那儿。她想了想,笑了。悉尼那么大,她也不能把北京去的帅的全都认识了啊。

    她不太在乎他的照片在网站上放着,点击率最高对她来说也无所谓。长成那样对她来说也无所谓。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无所谓,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就不会有任何联系。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在北京和悉尼之间。她除了忙着平息自己身边的零乱还有自己半吊子的学业就没有再关心过其他的事情了。哪怕是他突然把她加入了MSN。

    如今她在想,如果那一夜她心血来潮的找到他,跟他认识了,后来约他出来坐了,吃饭了,玩儿了。一切是否就和今天变得不一样了?

    妹妹在MSN上对她说,介绍我们认识一下吧。被她回绝了。她对着电脑屏幕的时候最爱抽烟,她笑着自言自语道“小孩儿!”

    她相信人是有自己的圈子和世界的,来自两个世界的人,绝对不会简单的进入对方的世界。

    于是在那么多的岁月里,她和他也许真的就一点没有遇到过。但或许,他们已经错过了无数次了。

    是否在某一个夜晚,当她从KTV喝的醉醺醺的在某个7-11门前打上一量车回家的时候,他正巧也和朋友吃晚饭从附近的餐馆出来,他和她的路线正好面对面。在等红绿灯的瞬间,他们就在十字路口的两个方向。她喜欢一上车就把自己用随身听和外界分隔,好几次手机响了都是司机提醒自己要接电话了,不然她根本听不见。她喜欢把头瞥向窗口的一方看着夜空。而他开车的时候总是看着窗外同一个视平面的方向。所以他们总是无法让四目交集。

    是否在City购物的某个下午,她和他都是这么打算的。在最繁华的购物街,她累了走出自己刚刚光顾过的商店,点上一根香烟,低下头的一瞬间,他是否刚刚和自己最好的哥们儿走进了同一家商店?现在他最喜欢逛的那家店,多少年前她是那么的喜欢去。她开始怀疑他们是否多次的在那里错过,也许她在试衣间更换衣服的时候,他刚好从另一个试衣间出来,拿着自己选好的新衣服正准备去交钱。

    那些年最受欢迎的电影他们都选择去电影院看。许多年后当彼此提起当时的那部影片的时候,都会提起是在某一家影院观赏的。她在想,当自己孤单的坐在电影院的某个角落,大口大口的咬着爆米花的时候,在这个电影院的另一个角落,他是否也坐在那里,喝着大杯的可乐,因为太投入的看着电影,却不注意自己身边的某一个角落,被很多情侣们包围着的,一个女生,孤独的一个人看着大片。

    周末在城市的夜店发疯的夜里,当被他拉着手的时候,她在想很多年前他们是否也在这个夜店擦身而过。她总是习惯了和不同的新面孔认识之后,便坐下来一起攀谈聊天,喝着别人买给她的酒,抽着别人帮点上的烟,被别人牵着手跳着相同的舞步,却不曾注意身边的这个很英俊的中国男孩儿的面孔。或许她当时正好去了洗手间,他便买好了酒从她坐的那张桌前经过。于是她刚好没有发现他。全悉尼的人都会去的夜店,他们为什么都这么爱去,可是这么多年他们却从来都没有遇见。

    还有那个日本人开的卖的书最全的书店,她几乎每个礼拜都要光顾的地方。她是那么喜欢买了书之后就在落地的玻璃旁边坐下,喝一杯脱脂牛奶做的泡沫咖啡。为什么她总是坐在那里读书来消磨时间,为什么他们都曾经那么爱看村上春树的小说,他们却从来都没有碰面。哦,也许当她在中文村上春树的那一栏寻找自己最爱的那本小说,查询着某个段落的时候,在书店的另一边,英文书籍的那一排书架下,他也正站在那里很有兴致的阅读着村上春树最著名的一本书的某一个章节。也或许当她背对着入口交款的那一刻,他刚刚好和朋友畅谈着走进这家书店。她转过身来把手中的书抱进怀里的时候,他刚好消失在人群中。

    至今没有关门的那家坐落在电影院外的星巴克,她去了多少次点那一杯白巧克力摩卡;他去了多少次都点甜甜的拿铁。可是他们却从没有在店里发现对方也会爱上光顾这咖啡馆。是否她正坐在窗前低着头看书,他便走进了咖啡馆。当她收拾好书本装进背包起身离开的下一秒,他便拿着咖啡坐在了她刚刚坐过的那张椅子上。

    新年的时候,她总不会错过和好友去港口看焰火。站在人群里,仰起头看着新年夜的焰火。过了几天,当他和朋友很有兴致得谈起那一夜悉尼的焰火照亮了夜空的时候,也许并不知道在人群里,她也和他一样,怀着无比感慨地心情,观看了同一幕的画面。在同一个星空下,因为被焰火的光芒淹没,他们都没有办法找到星辰。同一秒,他们被朋友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支香烟,同一秒他们开始眨眼,同一秒他门和周围的朋友互相拥抱祝贺新年,同一秒他们决定在人群散去之前离开。于是她坐上了朋友的车。于是他坐上了夜班车。

    或许在两个人都爱看的Youtube上,他们已经在同一秒种观看过那么多同样的视频。或许在那么多人都热爱的Hip Hop论坛上,他们已经在同一秒回复过了那么多同样的帖子。或许在万维网上,他们已经在同一秒里搜索过了那么多名人的介绍或者知识的简介。或许在Facebook上,他们已经在同一秒登陆过无数次。可是他们却都不知道,即使在同样的城市同样的时间做着同样的事情;他们却只能被命运安排在若干年后才能通过那仅有一次的机会遇到。如果有一个人当时决定失约,也许至今他们都无法成为情侣。也许至今,他们依然在不同的人身边做着和彼此相同的动作,却全然不知。

    想到这里,她的内心就发出沉重的声响,声嘶力竭的想要证明给她缘分的力量。也许此时他也在想念着她,可是若不是一年半以前的那一次相见,这样想念的力量却怎么能被拴在一起,他们却依然不知道在这个城市的这里,原本属于自己的人,正在思念着自己。

    她抽光了他在Starcity给自己买的香烟里的最后一支,于是继续抽很重的蓝色万宝路。那么重的味道把自己的嗓子都弄疼了。无论是加了白菜的泡面,加了鸡蛋的泡面,还是没有加任何配料的泡面,对她来说味道都没有改变。没有他在,她没有胃口,只是给自己泡了泡面。吃了一天的泡面,哪怕知道第二天他们就能遇到,可是她还是没有心情去吃。

    我们都害怕被拒绝,我们都曾经不敢直接面对彼此。于是那么多次的相逢我们都错过了,这一次我们在一起了,却还是被那么多的事情困扰着。我们的爱是那么的灿烂,当我们拥抱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是那么温暖。你总是突然就想亲吻我的侧脸。你总是突然就喜欢拖起我的手指。如果只是纯纯的恋爱,一切都会变得那么美好和无邪。就像是没有受力的物质保持着恒速前进。我们不要经历加速或者减速会有多好,永远只是用这一个速度走下去,走向永远。

    我多么想要答应你,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任性的把“分手”两个字挂在嘴边。可是每一次到那一个瞬间的时候,当我要崩溃的时候,我就把一切都遗忘了。

    我很爱你的,因为我们曾经错过了一万次,我们才能见到那一次。我们只用一次的见面,就把那一万次的错过都忘却了。我们只用一次的见面,就把我们的人生改变了。你知道这缘分,是多少辈子修来的吗?

    所以,为了不在错过,我答应你,下一次再觉得艰难的时候,我不再说“分手”了。我不要再提了。我们都答应对方,如果真的分手了,就把对方追回来吧。

    为了——那错过了一万次才得来一次的相逢。

    For My Dearest Lover Max Hu...

    I finished the last bit of the sparkling wine

    The bottle we opened together

     

    I finished Gossip Girl

    The DVDs I bought to watch with you

     

    I finished my day

    Thinking of you and the way you laugh and smile

     

    I smoked the last cigarette

    The one you would smoke with me all night long

     

    I cooked noodle

    ‘Cos that was always your favourite and I would like to prepare for you on a special occasion

     

    I stopped checking on what you are doing

    And from that I know I am not going to hurt myself no more

     

    I didn’t view the last two text messages you sent to me lately tonight

    I was so terrified that once I touch my cell phone my heart will break into pieces again

     

    I started to read the book you left behind at my apartment

    I was browsing it without even having a purpose on finishing it

     

    I know you loved that book so much and were going to buy the brand new English version of it

    And when I turned over the pages I can feel your warmth because your fingers have touched on them

     

    I was in the jacket I bought for you the whole night

    The scent from your body left on and I felt so intimacy from wearing it

     

    I filled my bathtub with the most luxurious foaming lotion and flavored salt

    The smell of that was fascinating but still not attractive enough for me to dip my toe into

     

    I felt my fingertip touching the bubbles from the bath

    Begin to picture in my mind again the last shower we had together

     

    I miss all these times your arms was around me

    Now I am surrounded by sorrows and sadness feeling no connection with you tonight

     

    I kept wondering how many break-ups each couple has experienced before ended up being together forever

    That’s why I figured out you loved me so much as you had never let me let you out

     

    I finally realized that love was about no matter what mistakes has the other person made he’d has to be forgiven

    By saying that I forgave myself being jealous of those bitches around you and I was childish all the time as well

     

    I want to skip all the processes reach the end of the story directly and find out what happens then

    However I decided to move on within as I will never let the fears take my moves

     

    I looked out of the window and there wasn’t a moon tonight

    I told it to hide away so that I can show some of my dark sides to you

     

    I found out our love is not fading away but appears to have more strength in it

    Darling I am handing it over to you again so will you please hold it tight

    和豆腐共度的50个小时(下)

     

    豆腐走了,房间里都是Miss Dior的味道。

    豆腐真的是一只不爱叫的小狗。她和Mr. Horton在短短不到50个小时的时间内,恋爱了。她咬着Mr. Horton不放。今天早上我才发现,Horton先生掉了一只眼睛。已经把家从上到下都清洁了一边,连地毯都吸过了我却还没找到Horton先生掉了的那只眼睛,心里阵阵担忧,会不会豆腐把Horton的眼睛吞进肚子里去了呢?

    昨夜一直抱着豆腐在沙发上睡着,蜷缩着抱着她,和她的脑袋顶在一起,她不停的舔我的脸。根本没办法停下她,干脆把她塞进怀里。沙发睡我一个人,蜷起来很舒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夜都睡得不太熟,可能是怕挤到她吧。好几次醒来的时候发掘豆腐都在打呼噜,我在黑暗中体会着她的肚子在我的手心里一起一落。我想她一定做了一个很美丽的有我的梦吧。

    早上六点四十五就醒来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豆腐的衣服在地下。可想而知夜里一定把豆腐热坏了,她自己把衣服脱掉了… …

    洗漱之后穿好外出的衣服,便拉上豆腐一起去楼下散步。因为知道要去散步,豆腐比昨天更自觉地被套进了项圈里。带着豆腐一路小跑进了花园,豆腐一直都在我的脚下绕着跑,好几次都差点把我绊倒。我想起《动物星球》里教的,遛狗的时候小狗要走在自己的身体旁边,于是拉紧了狗链子。结果,豆腐就停下来开始扑我的腿… …我瞬间狂冒汗… …我的丝袜!!!

    我用校饼干刺激豆腐,然后教她下台阶。在我的循循善诱之下,豆腐终于学会了下矮小的台阶。我兴奋极了。因为觉得豆腐一直都很胆小,所以就拉着豆腐走很窄小的路。用一个小饼干在她身子前面一直吸引她。后来豆腐勇敢的走过了几个对她来说漆黑狭小的窄道。我带着她绕着家楼下的写字楼跑了好几个圈,自己都有些疲倦了,才开始带她回家。

    可是回到主路上的一瞬间,豆腐突然闹脾气不走了。我知道她不想回家。所以带她又疯跑了一圈儿。第二次她还是不肯回家。我无可奈何之下把她抱进了怀里。

    一边啃面包一边给豆腐和了狗粮,豆腐还是不肯吃。仿佛对食物没有兴趣一般,我也无奈,因为着急出门。结果下楼都走到半路了,又担心没有把Mr. Horton放进豆腐的窝里,怕豆腐找不到,还回了一趟家,差点错过火车——大礼拜天的!

    怕豆腐一个人在家害怕,我给家里打了好几次电话,首要原因是觉得我家来点的铃声挺大声也还算好听,豆腐应该不会寂寞,可以欣赏一下。而且我每次打电话都留一段语音留言,豆腐可以听到我的声音,分散以下注意力。而且我最满意的就是,语音留言之后,答录机就会一直想,我都能想象豆腐被声音吸引住的神情。豆腐一直都对声音特别敏感,我发现每次听音乐的时候,她都会比较沉着一些。我对自己的这种小心思感到特别满意。

    晚上回到家,还没有来得及换好鞋就听见豆腐脖子上的铃铛响了。我迫不及待的冲过去看豆腐,豆腐可能又热来着,因为她的小帽衫又被她脱到地上了。真不知道怎么说她,虽然很淑女,却也很爱脱衣服。还好家里就我一个女人。

    豆腐特别的带我巡视了她的排泄物,我帮她收拾了窝里的脏东西。这家伙除了把我放在墙角的购物袋给咬了一个窟窿之外,竟然没有丝毫的搞破坏,我真的对此非常的满意。

    Jaq打来电话说他们一行到了堪培拉,还有几个小时开回悉尼。我算着时间,和豆腐共处的时间又减少了很多。

    看着豆腐多多少少的吃掉了一点狗粮,我心里有一丝欣慰,可是她似乎没怎么喝水,也不知道她是真热还是假热。估计她就是比较喜欢裸奔。

    给Jaq把带回家的东西都放在门厅,我把报纸都收起来了。我想,接下来的时间,我要全部都留给豆腐。

    把豆腐放到沙发上,我把狗饼干全都装进之前吃的巧克力杯子里,把水灌进Nude饮料的小水瓶里。我盖上被子,抱着有些昏昏欲睡的豆腐翻看着《葡萄酒大全》。豆腐很老实,我一粒一粒的把狗饼干塞进她的小嘴巴里,豆腐在我独自上啃着饼干,我不得不把书放到一边,很专心的喂她。豆腐吃的很香,是真的饿了。

    我把水倒进瓶盖,让豆腐把水舔干净,然后继续给她吃饼干。就这么默默得重复着,我看着她吃了很多很多的饼干。一直到她最后一粒都不感兴趣了,我确定她这一次是真的认真吃饭,积极地吃饱了肚子了。

    把她放到地上走了一圈,没有拉屎撒尿的欲望。于是拿来了Mr. Horton开始和她玩耍。豆腐玩儿了一会儿就累了。我把她放进被子里,蜷在沙发上和她一起睡觉。

    豆腐圆滚滚的小肚子一起一落的,她靠在我的腿上,躲在被子里。不过因为缺氧的关系,一会儿一个大翻身,弄得我完全没有办法保持一个姿势。我每次把她拉到被子外面来透气,她就钻回去。总结之后,我发现是脖子上的围巾太香了,她不喜欢香水的味道。于是把围巾摘了。

    摘了围巾我觉得家里挺冷的,于是打开了暖气。这下子可把豆腐给热着了,她不停的缩脖子,还没等我及时发现,小家伙又把衣服脱了… …因为卡住了脖子,衣服套在她的头上死活下不来。那个傻乎乎的样子把我笑的都喘不过气来了。

    豆腐热的都开始吐舌头了。我没有办法,只能披上羽绒服,打开了窗户。豆腐听到了楼下车流穿梭的声音,竖起了耳朵,警惕性很高。我抚摸她,让她不要紧张。我发现豆腐真的会用心的保护我,回家的时候用烘干机甩干衣服,豆腐听到那个声音就很警觉性的坐了起来。后来因为风吹得阳台上的椅子嘎嘎的作响,豆腐也起身寻找声音的来源,还特别担忧的看了看我。我为此,爱死她了。

    害怕豆腐想要上厕所,所以我把她抱进厨房,发现她实在是很热,不停吐舌头。于是我放了冰块到她的小水碗里。结果豆腐很有兴趣的和冰块玩儿了半天,弄得嘴边的毛全都湿了,给我逗坏了。我跑过去刚想给她擦嘴,她狠狠的抖了抖身上的毛,弄了我一脸水!无奈了很久。

    把她带回沙发的时候,我拿起了Horton先生,继续和她玩儿,豆腐兴奋极了,小尾巴不停的摇晃。跟豆腐玩儿的我一身汗,毕竟年纪大了,体力不支,玩儿了半个小时之后我明显感觉到自己上气不接下气。抱着豆腐坐了下来。

    Max打来电话,我和他聊天的功夫,豆腐竟然躺在Horton先生的身上睡着了。我看着豆腐睡着的模样,顿时感到心安。从对我感到陌生,到对我如此依赖,我和豆腐一直相处得如此默契。可是我知道,豆腐随时都要被Jaq接走了,她会想念我吗?她会好好吃东西吗?她会不会习惯了我和Max喂她到嘴边才吃东西?

    挂了电话,我靠着豆腐,静静地躺着。

    然后,门铃响了,Jaq他们到楼下了… …

    我和豆腐要分开了。

    豆腐见到主人的时候,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兴奋。Jaq逗了豆腐半天。豆腐仿佛都已经习惯了我的指挥了。我和Jaq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豆腐的情况,告诉她豆腐学会了下楼梯,Jaq高兴得不得了。我把Horton先生和自己的旧毛衣送给了豆腐。把放饼干的巧克力杯子和如奶瓶般大小的Nude水瓶也交接给了Jaq。

    豆腐真的要走了。我摸了摸她的小脸蛋。她突然使劲的往客厅里冲。

    是遗忘了什么吗?还是想要再看一看Icy给她不到50个小时的家?是不舍得离开吗?还是已经把我当作自己的第二个主人了呢?

    那一刻我觉得鼻子酸酸的。把豆腐抱了出来,依依不舍的看着Jaq从我手中接过豆腐,扛到了他的肩膀上。

    Max没看到这一幕,我猜他看到了,心里也很难过。豆腐的表情是那么的疑惑啊… …她其实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把地毯吸了,收拾吸尘器的时候,收出了一大搓豆腐掉的毛。和我长长的头发,卷到了一起。

    在家里喷了很多Miss Dior——之前Max让我给豆腐喷的香水。香味淹没了豆腐的狗饼干的味道。家里又变得很往常一样安静了… …

    其实即使豆腐在,家里也很安静。除了叮当响的小铃铛,豆腐几乎没有发出过声音。

    豆腐,你一直都那么沉默的,接受了这一切。

    我给你的,这不到50个小时的时间,你还习惯吗?你会想念Icy阿姨和Max大叔吗?你一定要记得怎么下楼梯哦。你要记得我哦!你要记得我的味道,好吗?下次见你的时候,我一定会喷着Miss Dior让你想起我的。

    豆腐,我和Max,很爱很爱你的!我们,已经开始想你了… …

    和豆腐共度的50个小时(上)

    在我眼里,Max一直都是个大孩子。当这个大孩子想要和我一起拥有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我无法停止的感动和感激上天。Max一直都想要在我家养只小狗,所以当Jaq提出要去墨尔本滑雪之后我就提出来帮他带几天小狗,顺便也考验一下Max是不是够资格养小狗。以前就有姐姐说,对小动物有耐性的孩子,怎么也不能对小孩子太差。我虽然从没有打算用养狗这件事来试探Max是否有能力成为一个好爸爸;但想想看,如果生活里突然多了一个活物,便一定会给我和Max的生活带来很多新鲜的体会和感觉。

    Jaq在周杰伦来悉尼开演唱会的那天中午把他的爱犬——豆腐送到了我家楼下。我穿着吊带连衣裙和羽绒服,带着Coles粉红色的购物袋去迎接豆腐的光临。Max非常激动,前一天晚上就不停的在我耳边叫唤“明天豆腐就来了哦”。我对他说:“是啊,明天就能吃小葱拌豆腐了!”Max呵呵呵的笑个不停。豆腐一到家,Max就去楼下买了很多很多的报纸。家里是地毯,谁也不知道豆腐会不会把舒适的地毯当作自己的床或者厕所。

    我赶紧把沙发前的羊皮给掀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开始按照Jaq的叮嘱给豆腐准备午餐。小丫头一进我家就打了好几个喷嚏,我估计是因为香蕈喷雾的味道太重了的缘故。感激Jaq在豆腐的脖子上栓了铃铛,所以豆腐到了哪里,我都能分辨的出来。

    也许是因为卧室和厕所的香味太重的关系,豆腐从来到我家开始就没有对这两个房间产生过半点兴趣,她对我的红色沙发倒是非常中意,不停的绕着沙发转圈,让我想起了在滚笼中不停奔跑的松鼠。

    我一直觉得狗狗是喜欢圈地和叼东西的,豆腐不喜欢我的Kitty脱鞋,也不喜欢跟我在地盘上讨价还价,我安排她睡哪儿,她都欣然接受。

    Max买完报纸回来,马上冲向豆腐,抱着她又亲又抱,让我瞬间吃醋不少。不过他并没有指使我做这做那的,反而却开始跟我一起为豆腐打理。

    我拿了一个之前看电影买爆米花的时候送的Mr. Horton——金·凯利配音的大象先生送给豆腐做见面礼。豆腐对Horton先生一见钟情了,开始和我玩儿起了扔Horton和追Horton的游戏。

    因为之前穿的是裙子,而且豆腐又特别喜欢抱我和Max的小腿站着,膝盖那里被小家伙抓了一道一道的白印子。这小家伙听到我哇哇大叫似乎特别爽,反而跳的更凶。Max赶紧来解救我,把豆腐抱进怀里。

    豆腐光临的时候,其实我和Max正在家里喝粥。我俩给豆腐打理完地盘儿之后就坐下来准备喝粥,结果就在这时,豆腐绕着我家茶几转了几圈之后,便在附近狠狠的尿了一泡——送给我家地毯的见面礼。因为我一直都会对自己的东西过分小心的保管,Max很畏惧的对我说:“唉呀,尿了!”我记得我当时看着地上那一片地图,很帅的说了一句“没关系”,然后揪着豆腐的脖子,让她看着地毯上的地图,狠狠地打了她屁股一巴掌,然后又重复了几次。接着把她带回报纸上,让她很仔细的看了看。接着又把她带回尿尿的地方,又指着她的“佳作”教训了她一顿,就让Max把她带走了。之后我找来Pine Clean叽里咕噜的对着地毯一通乱喷,然后浇上水开始搓地毯。不过,我家地毯从此都不会统一色彩了,豆腐尿尿之后的那里,虽然被我洗过了,却还是留下了一片痕迹。

    后来我害怕了,于是就把她的小窝搬到了没有地毯的厨房。这件事情造成了更大的轰动,就是过了一会儿之后,豆腐因为受到了我的教育,所以回到了之前被放了报纸的地方开始寻找地方尿尿,结果因为我已经把报纸挪开了,所以她就在之前放报纸的那个地方又尿了一泡尿……

    我这叫一个汗,当场被豆腐打倒了。我当时还没有明白过来为什么被我教训了之后的豆腐如此胆大包天,在我还没来得及找到豆腐教训她之前,Max挡住了我,告诉我我错怪豆腐了,她本来是要回报之上尿尿的,都怪我把报纸挪走了,害得她差点精神错乱还为了不挨打故意的憋了一会儿尿。于是我们不仅仅在厨房给他堆了第二个家,又在她第一个家的地方铺回了很多报纸,为她的各种未来的排泄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来澳洲这么多年,除了高中的时候订过报纸,我还是头一遭如此执著的支持澳洲当地的报纸出版业呢!估计我来澳洲这么多年买的报纸都没有这一天买的报纸数量多!

    铺报纸都不带眨眼的!

    我和Max都觉得,豆腐是我们遇到的最懂事儿的小狗了。

    至少豆腐是我见过的前所未有的从来不叫的小狗。

    因为豆腐思念Jaq有点儿闹情绪,所以一直不吃东西。我就戴上一次性手套,一点一点地喂到她嘴边。结果豆腐开始不拉粑粑了… …我和Max一时都紧张了,这狗狗怎么不拉屎呢?我们还非常高的警惕着呢,结果一直都没办法使劲儿。

    就为此,一晚上我们没有离开家,我们生怕走了之后,豆腐会在某个角落突然拉出屎粑粑,所以我们干脆叫了送餐在家吃饭。

    而且,我们还勒令豆腐只要在地板上的时候,就必须待在报纸上,不许跨上地毯半步。豆腐真的很懂事,到最后只要我们对她叫:“豆腐,回去”,豆腐就会回到报纸上去。为此我便把报纸的范围放大了,为了让她可以有更大的空间走动。

    不过我和Max还是喜欢把她抱上沙发躺在我们两个人怀里。如果你压压豆腐的头,豆腐就会倒下睡去,可是如果你动弹一下,豆腐马上就会盯着你看,生怕错过你的每个小细节。

    这让我想起了《和狗狗的十个约定》,我想,以后豆腐的记忆里也一定会有Icy和Max的这一章节吧?

    早上起来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铃声还有绵绵的哼哼声,我一下子坐起来去看豆腐。Max还在身旁睡着,我几乎是用跑的冲向厨房。想到Jaq说过,豆腐从来都不乱叫,我真怕她出点什么事儿。

    结果豆腐在厨房里蹦蹦跳跳的跟我问好。

    我对Max说我害怕豆腐在床上搞破坏,带她去客厅睡了。于是我困兮兮的揣着豆腐缩在沙发上,我盖好被子,然后把她抬起来,放到了我身上,裹着她,在渐渐被太阳晒起的房间里,懒洋洋的睡了一个回笼觉。

    午后,Max把豆腐从我怀里抱走,示意着我要起床了。我洗澡出来之后正好发现了豆腐在“大大”,豆腐似乎也发现了她被我瞥见了大便。于是她一边用力的大便一边扭过头来看着我,眼神仿佛是在说:“你不是一直都担心我便秘吗?瞧,我大了非常大的一条给你!”那个样子真的笑坏我了。我觉得我能这么联想还真的是很猥琐。可是你们如果看到豆腐当时的那个表情,你们肯定会跟我同样的想法的。因为豆腐大便时候看我的眼神,是那么的骄傲和清高呀!

    我们梳洗了之后便出门去逛街。每次Max拉着我去逛街我就会心生恐惧,说真的我是的确害怕逛街。我们在家楼下的韩国中华料理店吃了炸酱面,一边吃一边感慨“咱俩吃的这么好,豆腐在家不吃不喝怎么办呢?”

    去宠物店给豆腐买了粉色的狗链子,我猜可能是豆腐太小而且Jaq工作太忙得缘故,一直都没有带豆腐去散步吧,Jaq都没有给我们狗链。于是我自己掏钱给豆腐买了一个超级女孩子的狗链子。毕竟豆腐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淑女,乖巧的不得了,非常适合粉色啊。

    回家的路上,我和Max超级兴奋的想,要带豆腐下楼溜溜咯,感觉真好。我们俩一直都很向往可以一起拉着小狗去散步呢。

    回到家我让Max把豆腐照顾好,把买的食物收进厨房,便在Max的关怀下给豆腐戴上了粉红色的狗链子,然后从后门出去,带豆腐去楼下的花园散步。

    我家附近总是刮很大风,头发长长的我很不喜欢刮风,于是安慰自己大概是因为和海很近的关系吧。懒得动脑子的Max不停的往远处丢东西让豆腐去捡,这真的累坏了我了。豆腐被拴着狗链子了啊!这哪儿是锻炼豆腐啊,这明明是在给我减肥啊!

    后来我们带豆腐到了一处楼梯口。因为发现豆腐很害怕台阶,于是我尝试着训练豆腐下台阶。不过事后我自己琢磨了一下,这是在是太强“狗”所难了,毕竟豆腐还是那么的小啊。

    因为爱喝喜乐,我打算带豆腐散步的时候顺便去买喜乐。一路遇到人群我就把她抱起来,因为她毕竟还是年纪小,而且很少出门,我想她对人群还是有一定的恐惧感的。果不其然,路上她每当路过一个人就会停下来盯着那个人的背影望很久,如果有人在她前面她就会哆嗦。我见状马上把她抱回怀里,一路抱着她,再也没有让她在人群中穿行过。

    Max让我和豆腐娘俩在超市外面等着,就进了超市给我买喜乐。于是我呆呆的站在Shopping Mall的门口,抱着豆腐。豆腐那么可爱,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眼光。可是豆腐害怕极了,我不停的抚摸她,她一直都在发抖。这真的把我心疼坏了。半路的时候我对Max说,还是把豆腐放进大衣里面吧。于是Max帮我把豆腐揣进了我的怀里。豆腐很暖和,我顿时被她的小屁股弄得加温不少。

    回去的路上,我看到没有什么人了,才又把豆腐放到地上让她跑。因为可以开怀的跑步,豆腐开心极了。我们一路小跑的回家。到了楼下我发现风太大,于是就又把它抱在怀里。豆腐似乎不尽兴,到了门口不肯进门,我不忍心扯她,再度把它抱到怀里,也不怕白色的G-Star上弄上她的小爪子印,我简直爱死她了。

    对于我和Max来说,豆腐并不像是玩具,我们都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因为女儿很懂事,我们俩都省心很多。我还记得我在韩国餐厅的时候对Max说:“小狗闯祸大不了随地大小便,儿子闯祸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没准把谁家的姑娘肚子弄大了,咱们可都得负责任啊!“Max一直傻乎乎的笑,我明白,他一定会负责任的,就像他一直对我很负责任一样。

    一直到今天晚上,豆腐都不吃东西,我和Max真的有些绝望了。晚上我蒸了包子,同时我也让Max戴上手套帮我喂豆腐。Max说,豆腐又没吃多少,这让我很是心疼。后来我吃包子的时候,看到豆腐一直盯着我看,我就跟Max说了,我说我吃东西的时候豆腐一直目不转睛的看我。Max从我这儿要了一点包子馅,放在手心里给豆腐吃了。豆腐舔着Max的手心吃的很是开心。

    我想豆腐一定是人变的,从她来我家开始我就发现她喜欢吃我和Max吃的东西,比如瓜籽仁,比如后来的包子。

    吃饭后没多久,Max的父亲就来把他接走了,他父亲是个极其喜欢小动物的人,于是也上楼来看了看豆腐。豆腐很受这位爷爷的喜爱,因为Max的爸爸竟然把他酷爱的两颗核桃拿给豆腐让豆腐玩儿。天啊,那可是他老人家超级精贵的两颗核桃啊!我都不敢随便玩儿!可见豆腐是多么的讨喜了。

    Max走的时候,我抱着豆腐去送Max和他父亲。

    然后我在厨房给豆腐铺了很多报纸,给她多垫了衣服。我哭了。我也不想把豆腐关起来。可是如果豆腐有什么闪失我也没办法跟Jaq交待。而且如果豆腐在家给我惹麻烦,我一个人也处理不了啊… …

    豆腐是只不爱叫的狗,可是给放在厨房里,拿箱子拦起来,豆腐还是会哼哼的叫。我真的很怕听到那种叫声。所以我一边给豆腐收拾,一边还是哭了。豆腐看着我掉眼泪了,也不叫了。她退回了篮子里看着我给她铺报纸。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看。

    不过我上网的时候,还是把豆腐放在了身后的沙发上。我靠在沙发边上网。回头看着豆腐睡着了的样子,竟然抬起一条腿在空中。我在MSN上告诉Max,Max说很好笑。我在想,睡觉的时候抬着一条腿悬在空中,难道不累吗?

    我和豆腐总共生活,将不到50个小时。可是我想,这一定要成为豆腐至今生活中最美好的50个小时。只要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很幸福。

    我想,豆腐也是幸福的,不是吗?

    我一定会让“豆腐脑”儿里,记住Icy和Max的画面。以后一见到我,豆腐就会快乐着~

    没有人死去,因为,根本没有人真正活过……

     

    Michael死了,很多人都哭了。而我静静的站在一旁,冷眼看着这群人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金钱去纪念Michael。我甚至没有感到一丝惋惜,我想我一定是非常的冷血。

    我想人的本性真的是善良的,如果一个人的死可以让你忘记他死前做过得很多荒唐事而只记得他曾经是多么的伟大的话,我想“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也终于被现代人所应正了。不过我承认,如果我紧紧是听到“MJ死掉了”,那一瞬间我可能会很怕是Michael Jordan死了,那样也许我会抱着飞人的DVD一边回顾他的黄金岁月一边落泪吧。同样是黑人,至少飞人从没有尝试整容变性或者从黑色变成白色,他一直坚信自己。

    我懒得和那些Michael Jackson的拥护者去讨论Michael有多么伟大。我也曾买过他的专辑,很多张,而且这其中还有接近两百人民币的精装CD,在北京,也不知道被我那对Michael一无所知的父母拿去收买哪位幸运的部下了。总之每次单位有员工生病,我的CD或者卡带就会少上好多张。我也看过他的Video,常常看,很多画面闭着眼睛都能记住。还有他的很多Live,也一样。我真的无心去跟他们评判一个死人,我甚至不愿意去费心解释我为什么对Michael的死一点儿都不在乎。

    你们爱谁谁。爱追求谁就追求谁,关我Icy屁事儿啊?我只是觉得你们真可怜!你们这些人,真可怜。你们现在才开始怀念Michael?他活着的时候你们干吗来着?你们非等他死了,才蜂拥而至去商店买他的专辑,买他的收藏DVD?你们非等他死了,才把他的海报贴上街头?你们不去后海庆祝他每年的生日,非等他死了才跑到后海去,美其名曰“悼念他”?你们这些心虚鬼!你们只是怕他不知道你们以前都把他忘记了吧?有多少人去KTV点他的歌?有多少人在夜店里听到他的歌会更剧烈的晃动身体?有多少人曾经看着八卦杂志上他的丑闻对他辱骂?你们现在站出来悼念他?你们以前干吗来着?你们早点儿支持支持他,他会欠这么多债吗?你们假惺惺的在那儿议论纷纷的看什么热闹呢?不就是个天才死了吗?这个世界上死了的天才还少吗?少他一个吗?有这么点儿心思,干嘛不去关心关心你们身边的那些被埋没的天才啊?

    我在Ken母亲家里,我当时觉得特别绝望。Ken的继父是个澳洲佬,他对中国的文化的热忱,连我自己都感到惭愧。可是你们这群人,在场的这群年轻人,你们宁愿去看Michael的影片,你们也不愿意关心一下那些被遗忘的中国历史。如果不是以后你们都会成为我的亲戚,我真的想站起来大声地责问你们良心何在?面对一个外国死人生前的影片和中国禁放的文化大革命影片,你们有什么资格如此的回答这样的选择题?你们前脚已经看完了外国死人的辉煌,为什么就不能用一点时间关心一下中国的那些为我们今天的浮躁生活抛头颅洒热血的老政治家老军事家老革命家是怎么惨死在自家人的脚下的呢?

    我一直觉得历史是一面镜子,照得见自己,让自己永远不要重蹈覆辙前人的错路。我也一直在告诉自己,不能后悔,少犯错。我最近一直想哭,我看着Max的爸爸回来了,我想哭。我吃着妈妈买给我的黑巧克力我想哭。我羡慕和妒忌这些父母在身边的孩子,你们可以肆无忌惮的不从家人。可是我现在,却多么的渴望能听听父母的谆谆教诲,至少能让我在国外,一个人闯社会的时候少走点弯路。

    一个人,有的时候是那么的孤独和无助。如果在中国,我父母会给我铺平一条路让我走。我会走得简简单单,决不会像这样这样每一步都要小心地雷和炸弹,走得那么小心翼翼。我可以很粗枝大叶,我可以很无所谓的面对周遭的玩友,我甚至可以随心所欲的更换工作,炒我的上司,或者在家做个宅女。但是现在,路是我选择的,我要我自己用自己的力量活下去,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活一次。我在他们羽翼下十七年,就算出了国,那么多年还挥霍他们的钱财,不要脸的拜金攀比。现在终于缓过劲儿来,我终于可以很骄傲的对身边那些怨天尤人的朋友说:“没有人会死,因为没有人真的活过!”

    如果以后我死了,我也希望当别人纪念我的时候,可以忘记我曾经的荒唐,而是只记得我曾经是多么的美好。就像你们对待Michael的死一样。

    我对Max说,我不喜欢听Michael或者Britney这样的人唱歌,因为他们不纯洁。他们曾经是多么的耀眼,可是在顶峰的时候,他们曾经站在那里挥舞着旗帜鼓励过我们吗?他们过了顶峰,就开始堕落!没错,名人的压力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可是你既然没有做好准备去承受成名后的压力,你有什么资格去追求成名呢?名人的力量是可以感化无数普通人的,即使我们不奢求他们成为我们的榜样,至少当我们想到他们的时候,我们会热血沸腾。可是这样的名人,他们只是走和普通人一样的抛物线的人生,大起大落的人生,和普通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都是渺小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即使死的时候重如泰山,也只不过是一张相片上的泰山,当时间慢慢过去,相片退色了,或发潮了,便渐渐的,又会被遗忘了。所以,我们都仿佛不曾活过,无论我们是大象,还是蚂蚁。

    我对Ken的生父说,请您还是把没写完的文革时候的事情写完吧。如果您们这一代人不写,那么那个时候的事情将会被我们这一代人忘却。可是Ken的父亲说,历史就是一张纸,事件就是铅笔字,时间就是橡皮擦。所以无论人们怎么想尽办法把历史记录下来,都无济于事。因为时间会慢慢的将历史的一切都擦干净,最后只留下一张白纸。有意义吗?

    有意义啊。对我Icy来说,真的有意义啊。我们正因为学过历史,才知道我们下一仗会怎么打。我们正是经历过贫穷,才会学会追求富足。我们因为软弱到被列强瓜分和欺负,我们才懂得要强大要壮大要团结。我们因为曾经无知,曾经裸露在这个地球上连学会使用工具都是很多很多代人用和猛兽和恶劣的生存环境的抗争和死亡进化来的,所以我们才更要学习,要充实自己,要努力的让生活更美好,要学更多的技能,让自己不会在这个疯狂和拥挤的世界里被踩瘪,被埋没。

    请你们,把历史告诉给我们听。请你们,让我们知道我们已经在成长的路上走得多么偏,多么苟且!我们不想把你们闯下来的这一切都摧毁在我们手里!我们不想死。我们想活着。

    看《我的团长我的团》,很多次我都为他们的悲壮感到心碎。人,为了这条命,拼了多少次,走过多少次鬼门关。活下去,活下去,要活下去。活下去,是为了什么?信念,来自哪里?信念,又能有多么坚实和易碎?我看着这部片,我开怀大笑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一直以来是多么乐观和向上的一个孩子。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在澳洲吃过多少苦,自己却从来不曾放弃过一次,一次都没有。有些孩子觉得这里无聊寂寞,他们回一次国在夜店耍疯了几次就吵着这里的夜生活太冷淡所以因此回到中国去了。我更不想说那些学不下去就回去的笨孩子们,荒废了父母的金钱不说,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我并没有比许多留在这里的精英们混得好,我的生活也非常的流离失所,至少我还不算是感到撤头撤脑的稳定的人。可是,我热爱我自己的热忱,对活下去的热忱。我没有被任何困难打倒过。之前哭的多惨,把嘴唇都咬破了的惨。一个人抱着枕头哭了多少个夜晚,忍耐了多少的委屈,撞了多少次的枪口,被别人误解了多少回,我算它干什么?我在乎这些苦干什么?我不是还年轻吗?我这么年轻吃点儿苦算个屁啊?人不就是因为吃过了五味才知道甜味的美好吗?我有什么资格尝甜头啊?就凭现在的我,这么稚嫩,还这么草莓!说白了,我连喊委屈,我连哭的权力都没有!

    没活过,绝对没活过!我告诉自己,明天才是自己出生的日子!忘记出人头地吧,每一天都要从头做起。忘记自己的奢求,忘记欲望,一切都是虚无,只有忘记这些,双手空空,肩膀上没有负担的去奋斗,这才是真正的活下去!

    我不会为了别人的离开或者死亡而过分忧愁。我也不会追星,不会追任何一个名人?除非他们曾经真的爱过我!也许这是自私的,但是对我而言这就是我的价值观。我没有追求明星的权利,因为我连自己都还不能完全照顾好——我不能把自己分成两半,除了要想着怎么生存,除了要想着怎么爱我该爱的人,还要把精神的一部分掏空,留给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局外人。我不能这样做!至少现在绝对不能这样做!明星自有别人去追捧,我看着他们在前头消失,追随着那些明星的足迹,没了。我知道自己落后了,被超越了,也许过时了,或者说我被遗忘了。但是有一天我会走在别人的前头的,哪怕那一天来得很晚很晚,对我来说,也永远不算晚。对于那些爱过我的人来说,也永远都不算晚!

    我对Max说,让他们为Michael哭去吧。现在连Michael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这么要死要活的感到惋惜。他们太盲目了。

    真的!我心里有一问题,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你们两个礼拜后发现Michael原来是因为嗑药过多而死的,你们会不会为你们这几天的过激行为感到可笑呢?为自己活着已经很累了,爱Michael,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心里记住他经典的那些瞬间,这已足够。他能不能上天堂又不是取决于他死后有多少人为他追悼!

    我不希望等我死了,才有人开始想起我。我希望我所有的朋友,亲人,可以时刻记得我。我不奢求太多的记得,两三个,就足够。假如今天我死了,明天世界依然不会改变。就如Michael死了,地球依然公转自转,一样。我死了,只要有一个人为我落泪,我想我已无遗憾。我却更希望,在我死后,有很多人可以微笑的想起我,想起我,会感到快乐。

    昨天午后在Max的枕边,在他拥抱中和他睡午觉。然后我做了恶梦,我哭了。我说了很腻人的话,在半梦半醒的时候。那时候他正在熟睡。我醒来,泪湿了枕套,被我狠狠地擦。我以为晚上我要回家,所以我在那一霎那,在心里痛苦的想:“现在之后,我不知道何时才会在被你拥抱着入睡;拥抱着醒来!”然后我听到Max爸爸说:“莹莹晚上别回家了,再住一个晚上吧!”我把Max拉回房间,我俩站在镜子前,我掉着眼泪对他说:“我真的运气太好了,又能被多抱一个晚上了!”我看着他茫然的对着哭泣的我不知所措,我猜他肯定想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说这样的话来;我想他肯定会在心里默念:“这么小的事情你也能哭成这样,我服了!”我一想到这些就没在哭了。

    Max对我这一通突然之间的痛哭流泪什么意见都没发表,只是站在我面前,噘起嘴,把脸凑过来说:“亲亲!”

    这一秒,被我记住了。我要写下来。哪怕有一天我想起来的时候,我都不记得我写在哪里了,我也得写下来,能给多少人看到就给多少人看到。

    很久,很久很久都太爱哭了。被生活中的烦恼弄哭太多次了。突然,突然的,发觉自己不能哭了。好久都没有写文章,我真得给Max,给我自己,给生活写点什么出来了!

    写写东西也挺好的,发现自己也不是一点儿都没活过。至少有一些活生生的想法,虽然不知道是对的错的。虽然常常轰轰烈烈的爱着,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结局等着。不过,如果抱着没有活过的念头,抱着不怕死的念头去走以后的路,我想一切都会变得更加从容的吧?

    2009年6月28日,Max,我很爱你。爸爸妈妈,我依然想念你们!生灵涂炭的人们,请让他们苏醒。Michael Jackson,请安息!活着的人,让我们不要苟活!

    你有的时候弄得我很想去死!

    有的时候你弄得我很想死。
    有的时候我快乐的觉得死而无憾。
    但大部分我想死的时候。
    都是我都不太快乐的时候。

    Not Alone……

     

    Alex下班的时候来我家做客,给了我俩可以买到日系化妆品的网站。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各种超级可爱的彩妆,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信用卡发挥一下威力。

    Alex问我你都用什么泡澡?我说不同品牌的Bubble Bath。他说:“是这样的?我以为你用福尔马林泡澡!”我用手使劲掐了他胳膊一下!他像个女人一样“嗷”的叫了一声!

    Alex说:“Icy你一个人住这个房子是不是有些过分?这地方儿太大了!”我笑笑,耸肩。

    Alex决定叫Rosie,Katherine和Catherine,Sarah,Stephanie还有Harriet来家里玩。我说不要叫太多中国人,不然鬼佬会觉得我们说中文不理他们很没礼貌。所以Alex说他愿意做当晚唯一的男士和唯一的中国客人。我又掐他。

    为什么大家来我家之后都会考虑来我家搞“轰趴”?

    悉尼下很大的雨,离冬天又近了。

    不点名点姓了。我对一个高个男生说,你真没意思。我要是男人,送我女朋友礼物的时候绝对不买打折的!

    Alex在上班的时候,在我的笔记本最后一页写了一首诗,开始的时候不让我看,后来才意识到,他是在我的本子上涂鸦,肯定被我看到。

    改天把Alex的诗贴上来!我没背下来。

    昨夜Max来了。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窗外。

    Max说:“快看,远处有雾!”

    我扭头去看,他就亲了我一下!

    Westfield以外的地方,完全被笼罩在大雾里,什么都看不到了!City View消失了!

    我给Max做了意大利面,比第一次做的时候多加了芹菜。Max很不理解为什么我要加芹菜。莫非小男孩儿都不爱吃芹菜?我不敢加太多,结果酱汁做出来的时候根本吃不出来芹菜的香味,我被他气死了!

    吃了好多,孩子居然还说没吃饱。果然是个孩子,喜欢吃的东西就一直吃,明明吃不下还是硬要我煮第二锅面,结果撑着了吧?

    洗好了提子带去电影院看《Shinjuku Incident》,居然只有三个黎巴嫩人和一个韩国人还有四个香港人一起看。这是一部香港片儿,没错吗?

    和Max一起泡澡,放多了Bubble Bath,泡泡溢出来了。我跟他吹泡泡玩。我们俩装圣诞老公公等各种人物,刚刚我想起一个好玩儿的,下次我要拿让他用泡泡扮米奇!

    洗完澡很热,一夜没开电热毯。两个人都累坏了,歪歪斜斜的睡过去了。半夜的时候四条腿各种打架。我干脆睡在下面那层被子的上面了。减少肢体战斗,孩子第二天要上课,不敢责怪他睡觉太折腾!

    早上是被冻醒的,因为只盖了一层被子的缘故!姐弟恋里,做姐姐的就稍微牺牲一下吧!

    《Shinjuku Incident》很好看。早上起来,Max吵着要看第二遍。是鬼打墙吗?昨天晚上才看过一遍!

    今天下午的雨比昨天的还要大一些,Max从学校回来说:“这是睡觉的好天气!”我捶了他一拳!他发出“哎哟”的惨叫。

    打电话给Max妈妈问买麻婆豆腐的辣酱和豆瓣酱的调料。他妈妈告诉我要买红油豆瓣辣椒酱。这个世界上原来有豆瓣和辣酱混在一起卖的哦?我以为现在的人都为了赚钱而不做这种好事。

    Max妈妈对我好到不行,有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她老人家。不如以身相许好了!

    因为穿了大腿后面有一条线的黑色丝袜和热裤还穿了高跟鞋,一路上所有的路人都盯着我的腿看。我问Max对此事的意见,Max表示:“叫他们看吧,别人怎么看,你还是我的!”。我笑的肚子都疼了。现在小朋友的逻辑思维很独特!

    Max说,当徐帆被问到冯小刚有好多女学生倒贴的时候她是什么感受,徐帆说“她们贴吧,反正我们家也不吃亏!”我笑得走不动路了。

    但是拐了个弯儿之后,我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啊!于是质问Max,你是想当冯小刚么?

    Max得意不起来了!

    拉着Max去买菜。

    拉着Max买完菜。

    拉着Max回到家。

    Max要买方便面晚上吃。我在超市大叫:“你说什么?你在我家,我还能给你机会吃方便面???”Max偷笑。

    在厨房里折腾了一个小时做三道菜。我个人觉得我烹饪的时候简直就是艺术,厨房里时刻都保持干净,过程井井有条,东西从来不乱放,而且生熟从头到尾都分开,冰箱、橱柜等地方时刻保持干净和整洁。自己都佩服自己。

    日本米做起来很奇怪,第一遍的时候吃起来很像夹生饭。后来加了点热水又做了一遍,发现的确比澳洲米好吃。

    下次带这种限量的日本米去Max家进贡给他妈妈,这么好的东西不敢独吞!

    写了一个进贡的单子,包括省得Max妈妈粘花椒的椒盐面、日本产的辣椒豆瓣酱以及可以削苹果的刮刀,还有妈妈带来的绝对可以传宗接代的超级无敌耐用的永远不见少的雕牌超白洗衣皂!

    三道菜全都被Max吃光了,烧鸡翅的菜汁被我留下冻成冻,明天给Max做鸡汤面!

    Max说:“得娶你!”那必须的,现在的长腿长发大眼睛的女孩儿谁有我会做菜啊?(咳~请谦虚一点!)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没有生活的动力了。刚搬来的时候还知道要找些DVD来看。可是最近这两天每天都不想看DVD,除了看看书就是发呆。

    我喜欢把腿翘到沙发上,看着阳台外面的风景。

    常常都在数火车站那边的扶梯上下来的人数,一个一个的数,数很长很长时间。

    Janet Jackson的《Greatest X》很好听。Max在我耳边说。

    Greatest X好听?Greatest X可不好!我心里想。

    Max帮我把碗洗干净。我上Garance Dore看了街拍,才知道摄影师来悉尼了。我不奢求会被它拍到,因为似乎他不喜欢拍太叼的穿着。可是我真的很想亲口对他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有Style的人!”我看不懂他的Blog,可是我还是那么频繁的去看。我真的很崇拜他。

    在地铁和Alex一起唱陈珊妮的《来不及》的时候,唱到“来不及说一声我爱你”的时候,想起过去的一些人或事,心情很失落。

    所以现在,我时常会突然冲到Max身后,用手掰着他的脑袋,突然就大声叫一声“宝宝,我爱你!”

    我再也不想让“来不及”这样的事情发生。

    突然间养成了每天都在开心网泡一下的习惯,就像每天都至少要喝一杯脱脂无糖卡布奇诺一样,浓浓的味道让我一天都有好心情。

    如果你真的要选择结婚。我不会故意不祝福你,但是你不能强迫我祝福你。我需要时间去习惯祝福你!

    我只是会——

    珍惜,心上人。

    忘记,过去人!

    一个人,不孤单!

    没有人强迫你惩罚自己!

     

    这一年多来,除了Max,有一个男生一直都在我身边保护我——他就是我的同性恋同事兼好友Alex。

    因为上班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会面对他,所以他也成了众所周知的Icy的“最佳伴侣”。作为一个偏女方的男性同性恋,他会以男人的身份给我很多建议,也会以资深女人的身份给我很多意见。总之,我一直觉得能认识他这样一个特殊的“男人”,是我在认识Max之后的另一件幸事。

    我曾经以为是Alex在我身边给我帮助,但我现在越发的感到真正需要照顾的反而是Alex。他是那么的需要我这样的女生的关怀,即使他比我大两代代沟,我依然觉得有的时候他入一个婴儿一般脆弱。我常常会告诉他:“没有人强迫你这样对待你自己,所以你别这么折磨自己!善待自己!”

    我们曾经很激烈的讨论过“死”。他说他觉得他该死,而我不该死。他说他觉得他该死,是因为他彻底的绝望,而我至少还有希望。而我的希望,就是希望这个世界还能给我制造奇迹。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半夜的时候收到他的短信,里面提到Lily Allen在《22》里唱道——

    When she was 22 the future looked bright
    But she's nearly 30 now and she's out every night
    I see that look in her face she's got that look in her eye
    She's thinking how did I get here and wondering why
    It's sad but it's true how society says
    Her life is already over
    There's nothing to do and there's nothing to say
    Till the man of her dreams comes along picks her up and puts her over his shoulder
    It seems so unlikely in this day and age

    他说他已经过了三十岁,他说他的生命已经完结。我看到他的短信真的是痛心疾首了。我记得在回复给他的那封短信里,我是如此告诫他的:“上帝之所以在你30岁的那一年没有让你死去,就是因为他留了一条可以让你走向幸福的道路给你。你的人生没有完结,你只是没有找到那条可以通往幸福的道路的方向。你需要找到那条路的入口!”

    那一夜,我为了这件事冥思苦想了很久,我哭了。在Max身边。熟睡中的Max对此一无所知。

    这就是我们这样的人和Max那样的人最大的不同。Max的无忧无虑一直都衬托出我和Alex的多愁善感。只是我比Alex更加积极向上罢了。

    Lily Allen的这首歌,其实只是唱现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寻找真爱的女人,往往找到的只有一夜情。这是现在很常见的一件事情。这些女人不懂得爱护和尊重自己,他们为了能够找到好男人,早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不惜一切代价的飞蛾扑火。可是Alex却只从歌词里找出两句话,拼凑成了他的人生观。我想到这里就很想抚摸一下他的后脑勺。他是个可怜的中年同志。我真的很希望他可以乐观一点,不要只看到人生的阴暗面。

    Alex常常会跟人吵架,有些路人会因为他化妆或者因为他太娘而一个劲地盯着他看。他有的时候就走到那些人面前,大声地说:“看,看,这下看清楚了吗?”或者他甚至会对那些路人说:“要不要给我拍张照慢慢的看?”有的时候我真的很怕他这个臭脾气会让他吃亏,每当他这样的时候,我都会上前拉住他,让他Calm Down。

    有的时候我真的忍无可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他总是自找麻烦,有的时候不但我不能及时保护他,甚至我也要受牵连。终于,我很严肃的对他说:“人的心胸要宽广如大海!”

    的确,我告诉他。心胸可以容纳无限事情的人,会成长的很快,受最少的伤,得到最大的幸福。Alex知道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忍,尤其是在工作上,他是看着我一步一步地忍让,脚踏实地的从当初的种种艰难中走过来的。他常常会感叹我的耐力。但他却忽略了一点,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淡化。就像我告诉他的——宰相肚子里能撑船,这句话并不是夸赞宰相,而事实上,是想要论证:你想要做宰相,就首先要有心胸宽广的优质,否则你一定会半路翻车的,因为你没有那种做宰相必备的宽宏大量的素质。能成大事的人,都是一点一点忍气吞声的走过来的。

    跟Alex谈论这些事情,很累。因为他仿佛认定了自己就是这样的个性。我对他说,那些人他们做了多么肮脏、恶心、不值一提的亏心事。他们做了,和我们无关。如果他们做了,Shame On Them。可是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他们针对我们、让我们丢了面子而生气。为了面子生气,只能说你太不了解自己,太贬低自己了。做错事的人,是很低层次的人。如果我们和那些做错事的人斤斤计较,那么只能说我们也是那种低层次的人。如果我们用报复的方法对待那些做错事的人,那么我们的觉悟太低,而且我们甚至有比那些人素质还要差的嫌疑。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藐视那些人,离他们远远的。

    当然,这类的事情时有特例的。丢了面子往往不是大事,但是如果你被别人剥夺了权利,那无论如何,你都要想尽办法,用尽36计,把自己的权益给追回来!

    为了别人的错事生气,这是对自己极大的惩罚。

    我们为什么要为别人的无知,而惩罚我们自己呢?

    这就是我要说的!

    昨夜有个小妹妹找到我,跟我谈论了两个男生为了追他而反目成仇的事情。她说她觉得很不忍,看到一对儿兄弟这样便沦为了陌生人。我当时斩钉截铁的说:你只要跟你喜欢的那个男生在一起就好了,他们俩兄弟之间的事情,留给他们自己解决,和你无关,你没有必要同情他们!她说她觉得很难过,很可惜。我说这没什么可惜的,为了女人跟自己兄弟拜拜的男人,我Icy本来就觉得是很没起子的男人。其次,这两个男生为了一个女孩儿大打出手,只能说他们都有问题,层次太低!真的没必要为他们感到伤心,我倒觉得这位小妹妹,很值得为此没事儿偷着乐。有俩傻瓜,为了自己连哥们儿都不要了,这种好戏能在自己身上上演,真是千载难逢啊!

    我想我一定把这妹妹逗笑了,当然她也一定会觉得Icy姐姐实在是太冷血了。我不是冷血,我是觉得别人吵架和你无关。毕竟不是你让他俩兄弟反目的,你是同时在他们面前。真正友情不够坚定的,是他们俩罢了。这是他们之间的问题,他们应该考虑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谊是不是太薄了,竟然可以为了这样一件事情就分道扬镳。

    我们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揪心?我们那么关心别人干什么?我们自己已经是那么的无助,我们自己本来就需要那么多的力气去救助了。我们哪里还有多余的力气去管别人做过的错事呢?没有人可以被你拯救,真正可以拯救他们的,只有他们自己。你无论出多少力气都是无用功的。同样的道理,当你失落和沦陷的时候,也没有人可以轻易的帮助你,到头来真正能帮助你的,往往也只有你自己靠自己孤军奋战的力量。

    周四的时候Jaq来我家。他看到我周围高耸的写字楼,于是就对我说:“住在你家可以偷盔那些写字楼里的人啊!”我当时笑了笑就说:“你怎么不担心一下我周围有太多坐办公室的可以偷窥我啊?”大家当时这么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与其是我住在这个地方可以观看附近大厦里的人办公,倒不如我多多担心一下几个窗子对面的人可以关注到我的生活习惯。毕竟我是个女孩子,还是要多小心这一点。

    后来我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在阳台上静静的抽烟。黑暗中看着烟头一亮一亮的,很能帮助我思考,因为那是一种属于我自己的节奏——抽烟的节奏,吐烟的节奏。我看着对面的在大半夜还亮着灯的办公室,我在想,其实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可以应征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这个道理。很多事情都是相互的,所谓有得必有失,从哲学或者佛教或者能量守恒定律的角度讲,其实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根本就没有得失而言!

    说说失恋吧。

    真是太巧了,我今天晚上又在感情方面鼓励了另外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我只是一针见血地说了很多话,而作为我年轻时候在学校里偶像的对方,却一口咬定我给了他极大的鼓舞。这对我也是非常兴奋的一件事情,可以在多年以后帮到自己学生时代在学校里的崇拜者。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我在谈论自己在学生时代是如何崇拜这位才子,因为我们曾经一度共事过,而这位才子的深藏不露,曾经在很多领域,主要是文学方面极大的推动和震撼过我。于是我就说了一些听上去有些阿谀奉承,但事实上是我发自内心深处感慨的话。但是这位才子突然提到了自己并不完美,因为自己失去了一段珍贵的感情。

    在那一霎那,我脑海中就一个感受:“又来了!”为什么往往这种绝望感会出现在这种优秀的人才身上呢?我一直觉得,越是这种高级人才,越能够调整自己。可是事情往往是不尽然的。

    我当机立断,告诉他“She Is Not The One!”

    在恋爱中受挫的人啊,你曾经为对方的毅然决然的离去而不解么?你曾经觉得自己已经把全部都付出了却还追着对方不停的问“是不是我给你得不够多?”你是不是一直都在责怪自己在这一段感情里没有竭尽全力呢?你们活得这样,会不会太辛苦了呢?不值得!

    失败的感情,人这一生一定会经历很多次。可是,回过头来想想,如果自己从每一段感情里都得到了教训,成长了,那么那些经历过的感情,其实并不能真的算是失败的感情。若不是他们,我们不会从感情里变得成熟!

    她离开了你,是她的损失!

    这就是我要告诉所有没有走出失恋阴影的人。陆涛和米莱结束的恋情中,我们只能嘲笑陆涛不会选女朋友。看上去是米莱失恋了,可是真正错失良机的,不是米莱,而是陆涛。陆涛得到了什么呢?得到了一个会拿望远镜偷窥他,不相信他的爱吃醋的女友;失去了一个明明自己有女朋友,却死心塌地的原意等待的女朋友。这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

    说什么自己失去了最爱的那个人?

    离开的那个人,不会是你最爱的那个人。先离开你的人,不值得你爱!

    我说过了,很多事情是相互的。而爱,便是其中一项。爱只会同时出现,同时消失。单方面的感情,不能称为爱情!(亲情之爱和友情之爱是另外两码事!)她走了就走了吧,摔倒了,爬起来,弹弹裤腿上的泥土,擦干眼泪,告诉自己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要把一切做的更完美!然后迎接下一段恋情!

    我对这位才子,最后定义了他过去的感情。我说有一天,当他想到过去的感情的时候,他不会再伤心难过,而是会默默地微笑,这才代表自己是真正的成长,可以开始追求下一段恋爱了。有的人痊愈的时间很短,有些人需要更长的时间去遗忘。时间可以帮你治疗一切!只要你相信时间,只要你相信信念。

    就像父母常常鼓励我们前途会更光明,未来的一定会更美好,只要你深信不疑!

    我只有25岁,我受到过的挫折也许并不如有些人多。可是正因为我有这些可以自我调整和自我安慰的方法,我想我不会畏惧任何的挑战和难题。因为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击垮我!

    别急着惩罚自己,别为了别人和别的事情惩罚自己。

    好好的。爱自己!

    二人行,永不,分道扬镳……

    他为了她,必将拒绝消失!

    她想,她也会一样……

    她再也不会提起他曾经大声的对她说“如果你没人要了,我就娶你”。她想到如果提起这句话,一切感觉都会变得微妙。她忠贞于自己的爱情。她看到他在远方想起了她,她便感到满足了。

    生日快乐!此生会一直放纵她的男人。

    她对自己说。

    当他们都有了彼此的生活。

    从此以后,他和她增加了一份距离,谈话里永远有那么一个角落是他们不能彼此问及的。她对此感到如此的伤感。她想到他一直都在远方,心里就感到莫名的伤感了。

    很多年前,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常常偷偷的跑下楼,往IP电话亭的机器里塞卡,然后拨通他的电话。11位的电话号码,她至今依然记得如此清晰。虽然这么多年来,他的电话已经改变。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她终究会离开他,她们班上的同学都那么疯狂的读书,拼了命的叫劲,就为了每个学期两次的年级大排名。她对于她的同学们为了上大学而奋斗着是那么的不屑一顾。她曾经逃课去他们学校找他,她穿着高中生的制服走进学院路那所重点大学的校门,与一切是那么的不协调。她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她因此为在他们大学里迷失而感到恐惧。

    那个时候,走出重点中学的校门,走出学校老师的控制范围,她有男朋友在等他。不仅仅是一个男朋友,总之换来换去的。甚至以前的男朋友也会偶尔去她们班门口等她,她也曾特别任性的把他推出教学楼的大门,她带那个男生去她去的酒吧,请他喝酒,然后第二次的跟他分手。她们的班的语文老师陈华曾经教过她的初恋男友,她上课的时候一直都很喜欢偷偷的写小说,写到最后他们班老师已经懒得理她了。她在小说里把初恋男朋友的一切一切都用另一种方式记叙下来,带有一些讽刺的看待自己此生唯一一次的初恋,然后她抬起头看见站在讲台上涂抹满天飞,讲课到眉飞色舞的有着一肚子墨水的这位中文老师,她想象着三年前那个男生就这么坐在这间教室里,和她一样脑子里都是稀奇古怪的事情,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可能会更爱开小差思考关于音乐的点点滴滴。她想到这里就会偷偷的笑。她心想她和她的初恋到底是不是陈华教过的第一对已经分手了的情侣呢?

    她不知道她有没有把这些念头说给他听,因为她那个时候常常会把她的忘乎所以的念头说给他听。她不认为自己是成熟的,他也接受这个事实。她喜欢被他当作孩子,照顾,宠爱。

    16岁的时候,男朋友30岁,IT精英。当时北京就流行IT精英,所以她也从来没不给面子的要他的名片。精英骗她说他28岁,她却没有相信,很聪明的骗来了对方的身份证,在酒吧里把对方的身份证摔到他脸上,对精英说“你个骗子”。有一次精英送她回家的路上经过他大学的校园,她突然就开口管那个IT精英叫他的名字,而且竟然没有意识到。那个玩儿IT的告诉她:“你刚才叫我别人的名字了!”她没有编造谎言,很直接的告诉他:“他就是这个大学的在校生!”后来精英给他打了几次电话,她想他无非就是想骗她上床,她想她自己可没那么傻。她故意的跟他吵了几架,他们就不了了之了。

    她在想,就算真的是有钱的IT精英,也无所谓。他那个时候在联想工作,她总是自我催眠——在联想工作,也能算是“IT精英”了!她常常打电话给联想,找借口说自己的联想电脑这个不好那个不好,让他们送人上门服务。她天真地以为这么碰运气他一定就能百忙之中来她家帮她看看电脑了。可是每次来的虽然都是帅哥,而且都长得很他差不多高差不多帅,可就不是他。再高再帅的“IT精英”,也没有他在她心目中低位崇高。

    她们第一次约会,他带她去了北京海洋馆。从此以后她便天真地认为,要约会就一定要去海洋馆。如今她干脆办了当地海洋馆的年票,就为了和现在的男朋友约会的时候去。可是她却不记得自己当初第一次和他在海洋馆约会的时候胃疼,难受得模样。把他吓坏了。他带她去吃永和豆浆,使劲的塞饱她。他想尽一切办法逗她吃东西,求她吃东西。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吧。

    后来他们公司要在国贸参加什么展销会,他下班后带了瓶红酒,还有俩杯子来她家。他给她听小红莓,听涅磐。他们俩靠在她家的落地音箱旁边。她用他带来的杯子喝他带来的红酒。她们都喝醉了,他把她给抱到床上,可是她倔强的跑下床,非要睡沙发。她发着疯的说:“客人睡床,我睡沙发”。他发着疯的把发着疯的她给抱回床上。他们肩并肩的躺在她拥挤的单人床上。她被他抱着,然后她心里紧张的想“接下来该发生什么了呢?”可是他只是默默地抱着她,什么都没有做,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一整夜。醒来的时候,他们都一身汗,把身上的衣服全都浸湿了。

    她一直到最后也没有被他占有过。可是她却从那一天开始,倔强的认为自己就是属于他的。她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到好几年后都那么的暧昧不明。可是似乎她们之间的关系,却永远是她拥有过的最单纯的感情。

    她想到似乎第一次接触名牌是通过他。他带她去逛王府井,在那些大牌店外流连忘返。那个时候她打扮得很怪异,红色的头发蓝色的睫毛蓝色的眉毛蓝色的隐形眼镜,走在街上活生生一个妖精。后来,当她终于打扮得正常,当她终于开始变得女人,当她终于成为一个所有人都认可的淑女,她们还是会在王府井邂逅。

    这期间她维持着一段恋情,长达五年之久。她和他依旧密切的见面没有间断过,什么都聊,什么都侃。他带她去吃好的,也带她去无所谓的地方。她因为他开始爱吃一碗居的老北京炸酱面,在零下几度的冬天和他面对面坐在装潢古典的正宗北京餐馆儿里,她脱掉自己的白色大衣,里面竟然是露肩的蓝色吊带公主裙,她崭新的纹身裸露在外面。他看着她,眼中透露着不可思议。她知道,她再也不是16岁的时候他认识的黄毛丫头了。她对着他抽烟,一点都没有忌讳。

    每一次见面都相隔很久。可是一见面她却依然会让他感到她似乎在某些地方从未改变。她提到自己的感情,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痛苦,强忍着的泪水不争气的掉落。她对未来充满恐惧。他看着她,答应她如果没有人要她了,他要。那一刻她露出诡异的神情,心想着反正这辈子至少有个有房有车的帅哥儿给自己垫底儿了,所以就不伤感了。

    他觉得她有的时候是不可理喻的。

    所以她常常听到他称赞她长大了。可是没过多久她却又听到他指责她永远长不大。

    也许是因为从一开始她就觉得他就是个“老人”,所以在她心目中,他从来没有衰老过。只是八块腹肌从西服里消失了,她也开始放心不下他的低血糖,回国前都提醒自己要带点儿好吃的糖给他。她没有担心他不会长胖,他变成了中年男子,开始发福了,她却窃喜他看上去是那么的健康。

    后来她回国的时候,单身。他请她去钱柜唱歌,她却叫来了一帮漂亮女孩儿,为了陪他。他就静静的看着她如一个孩子,在包房里跟着Mc Hotdog大吼大叫的Rap。他说:“原来你们来这种地方这么个玩儿法?”她才有生里第一次感觉到他是真的老了。

    他说他买了新房,她便固执的认为那个新房里肯定给她留了一个角落,如果她流离失所了,他会收留她。她对于抛弃别人已经感到习以为常,虽然也会畏惧自己有一天被抛弃,却也时常因此安慰自己没有关系。

    再后来她又回到北京,有了新的男朋友,相爱的如胶似漆。第一次复出北京夜店,她在糖果里被姐妹灌到吐,大口大口的往自己的手机上吐。她终于丢了他的联系方法,苦恼了她一整个冬天。答应过他要给他介绍自己未来的老公,却只能食言。夜里她看着自己熟睡的男朋友,爱到不行。坐起来,拿起电话想要跟他分享自己的幸福。一遍一遍的拨打他旧的手机号码,熟记于心的11位电话号码,没办法带她去找他。她很失落的把手机静音躺回男朋友的怀抱里。

    回到悉尼的时候找出旧手机把电话重新输了一遍,并没有故意的去找他的电话,可是看到他的新号码的时候,她突然重温到一股莫名的心安。她觉得,很多往事在那一瞬间被找了回来。

    他的生日和她五年的男朋友是同一天。

    他生日前的夜里,他在MSN问她:“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说:“你的生日啊!”

    他说:“我生日有你的礼物吗?”

    她说:“我就是你的生日礼物啊!”

    他说:“这个礼物真的很好!”

    她说:“你要物质的礼物我回国会补给你!”

    他说:“那请你给我一个很热情的拥抱吧!”

    生日快乐!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她想,在他和她出生的那天,上天就注定了他们会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没有什么比这份礼物更美好的了。

    不过,也许他没有这么想过。

    所以她不停的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她不知道要怎么定义给她他们的关系。她不想用“蓝颜知己”这个词玷污他们之间单纯却高尚的感情。她们永远比朋友更加亲密,他们之间的感情是那么坚固,她身信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失去他,即使自己有可能孤寂终生。可是她想,如果到最后自己都是孤身一人,她也不想给他们任何负担。一个人的夜里,两个人都会彼此思念,回想起在一起度过的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的岁月,一切就已非常美好了。

    人群里,有这样一个人,他一直平行的走在你的身旁,和你保持着一段距离。在你扭头的一瞬间,他会一直在那里看着你,确保你过得很好,安全的,幸福的。你笑笑的看着他安好的走下去。这就是你们。可是他,是无可取代的。

    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已无遗憾。

    你也许曾经爱过他,他也许曾经爱过你,不过这也许都没发生过。但是这都无所谓,因为你和他都不是为了追求这种感情而为了彼此而存在的。所以你觉得踏实。

    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的内心非常平静。

    于是在心里默默的祈祷——

    生日快乐!

    请你为了我,不要再继续变老!

    送给秋秋,十款我个人热爱的防晒霜——

    首先要给你上课!

    第一部分,UV(紫外线)——UV分三种,UVA,UVB和UVC,现在市面上的防晒霜基本上都是为了防止UVA和UVB设计的,UVB的折射能力差,不能穿透玻璃等物质,所以如果你开车或者站在玻璃旁边,UVB绝对不会到达你的皮肤,UVB对皮肤的伤害主要是晒伤,灼伤;而UVA相对而言就非常可怕,UVA可以让人长斑,长期接受UVA会让皮肤过早的出现皱纹,而UVA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它的作用是缓慢却长期的,而且穿透力非常强。所以,选择防晒霜切忌一定要可以至少对抗这两种UV!

    第二部分,SPF系数——SPF系数就是保护你在阳光下可以安全的不受到紫外线的侵害。SPF乘以你皮肤对太阳的敏感时间就是你可以在阳光下自由活动的时间。打个比方,Icy这种比较白的女生,通常皮肤会比较敏感,通常亚洲女生到阳光底下就只会晒黑,而Icy却是属于那种到了阳光底下很容易皮肤就发烫发红,但是不容易晒黑,如果晒黑也是三四天之后的事儿了。如果我没有任何防晒霜就进入阳光,十分钟之内我就会感到灼伤,那么一个SPF25的防晒霜就保证了我10mins X 25 = 250mins(250分钟)的时间安全活动。那么过了25分钟之后,我就又要开始第二次防晒了。那么SPF的系数只会重叠,不会相加。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用两款带有防晒成分的产品,通常是一款防晒保湿,一款防晒,那么此时SPF只会是其中最高的那一款,而不是两款SPF系数之和。比如我现在在用SPF50+的防晒霜和SPF25的保湿霜,那么我的防晒系数,不是SPF75,而依然是SPF50。

    第三部分,物理防晒和化学防晒——物理防晒的作用是让UV可以被防晒霜直接反射走,UV不会进入皮肤。这种防晒霜的好处就是避免了化学成分和UV分解对皮肤的伤害,可以减少皮肤的负担。但是物理防晒的主要成分是反光粒,而且最常用的成分是二氧化钛,有一些品牌也会使用氧化锌,可是这两种成分都是最容易引起皮肤过敏的成分之一,这个必须要让你知道,因为你说过你的皮肤也很敏感。化学防晒通常是可以转化UV对皮肤的伤害,并且针对可以穿透皮肤的UV进行防晒。化学防晒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大部分都需要至少二十分钟到甚至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去开始发挥作用。所以继续拿Icy的皮肤举例,如果一个化学防晒霜需要在三十分钟之后开始发挥作用,那么我出门前半个小时就一定要开始涂防晒霜。既然我可以在阳光下安全的活动250分钟,那么从第220分钟起,我就要开始涂第二层防晒了。这个道理,你明白了吗?

    第四部分,PA系数——PA就是Protection Grade Of UVA。这个说法已经再明确不过了,PA后面的加号越多,对皮肤的保护也就越强烈,因为可以加倍的帮你的皮肤抵抗UVA对皮肤的伤害。前面跟你说了,UVA会让皮肤长斑,最主要的是会让皮肤出现皱纹。因为这类紫外线可以让损害皮肤的结构,让皮肤出现大幅度的营养流失,我所指的营养主要是弹性物质和胶原蛋白。这就是为什么我昨天跟你说,Fancl的胶原蛋白很好,我也喝过很多个疗程。而人们说喝牛奶会变白,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只是我觉得吸收的可能不是太迅速,要看各人的体质和个人身体中微量元素的摄入是不是到位。(插个话啊,想要皮肤白和抵抗衰老,要多用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蔬菜和护肤品。)

    最后必须要警告你,普通化妆品的保质期通常是24个月,彩妆当然更长,但是你会注意,眼霜和防晒霜是特别容易变质的(睫毛膏更容易变质,使用后三个月之后丢掉吧),通常防晒霜和眼霜开瓶后六个月就该扔掉了!

    接下来就是我个人偏爱的防晒隔离霜了,只是我自己的爱好,你可以自己选择一下。

    No.10,Shu Uemura(植村秀)UV Base

    决定好用的隔离霜,可以让彩妆服帖,但是最重要的是隔离UV非常好。我喜欢它的泡沫质地。但是相比而言,我还是会在是用它之前用另一个防晒霜,因为我觉得这个作为妆前乳可能更让我接受。通常SPF和水接触之后,作用就会变少,所以我多多少少也不是特别相信这类产品的防晒能力,只能说是给我的第二层保护膜,让我只用它来防晒,我可不放心。

    No.9,Clinique(倩碧)Sun-Care Body Spray Broad-spectrum SPF30

    这个是给身体用的防晒喷雾,Broad-Spectrum的意思就是这款是可以抵抗UVA和UVB的。我喜欢这个是因为这个虽然150毫升,却很轻,而且因为是喷雾,所以可以浑身喷,但是不会感到油腻。喷了之后皮肤还亮亮的,感觉很健康。

    No.8,Clarins(娇韵诗)After Sun Gel Ultra Smoothing

    说白了这个不是防晒霜,是晒后紧急修护的。其实晒后修复的道理非常简单,就是给你更及时和更丰富的深层补水。Icy这辈子只晒伤过一次,那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晒黑,的确非常严重。晒伤之后你会发现皮肤异常干燥,仿佛要裂开了一般。用了这个东西,保证你短时间内舒服死!

    No.7,Biotherm(碧欧泉)UV Detox SPF50/PA+++

    这个我几年前爱到不行,当时我是用了Dior Snow系列整个人白了好几层,但是防晒我一直没用Dior的而是用这个。但是一直没有用的原因是实在是太油腻了。我现在基本上都只是在家里的时候如果窗外阳光大我才用。你别以为在家里就不用防晒了,UVA是可以各种折射然后依然可以进入你皮肤的,所以你在家也要防晒。

    No.6,Clinique(倩碧)City Block Sheer SPF25

    这个是倩碧家的明星产品,所谓的倩碧物理防晒。但是你听我说啊,说它是纯物理防晒简直是狗屁。这款防晒霜真的是物理化学混合防晒的。说这个可以不会让皮肤敏感,更是天大的笑话,里面的防晒成分是一些皮肤过于敏感的女性绝对不能用的。可是这款防晒双对我来说简直是极品,因为这是我去买菜时候的最爱。它里面除了防晒,还有淡淡的粉底色彩,可以均衡皮肤肤色,所以如果我懒得化妆,涂一个这个就出门,又自然又节省时间,一举两得。

    No.5,Shiseido(资生堂)Ultimate Sum Protection Lotion For Face/Body Very Water Resistant SPF50/PA+++

    你知道想要在澳洲买到SPF50和带有PA的防晒霜有多难吗?就这个,一直都是我随身携带的,我还特地在我男朋友家放了一瓶,连他的亲戚朋友来澳洲我都买来送这个。这个基本上就是一瓶足够的产品,防晒,防水,加倍防UV。我之前说了,SPF遇到水就会减弱,所以防水的防晒霜绝对是爱游泳的人的最爱。但是每次出水之后,麻烦继续防晒,不然防晒霜的效果就减少了。

    No.4,Clinique(倩碧)Superdefense Triple Action Moisturizer SPF25/PA+++

    这个是我最爱用的一款保湿霜之一,Superdefense的三种功效就是保湿+防晒+抗氧化,这简直是一款人间极品的保湿霜。但是25倍的防晒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因为我本身就很少去阳光下面。抗氧化和防晒同时在一款保湿霜里,真的满足了我们这个年龄的女生的需要。但是你的皮肤需要用的是无油的那一款,你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买绿色的那瓶。

    No.3,Lancome(兰蔻)Absolue Anti-Dark Spot Hand Treatment SPF 15

    这个你肯定想象不到竟然是我的前三名最爱。因为这个玩意儿它是市面上屈指可数的还有防晒成分的护手霜。我跟你说,看一个女人是不是养尊处优,首先就是要看它的那一双手。所以我觉得手的保养也非常重要,除了保湿之外,防晒也绝对不能错过。

    No.2,Clinique(倩碧)Dermawhite Super City Block SPF40/PA+++

    含有美白效果的防晒霜,SPF40已经非常高,还PA+++。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个还要体贴女生的吗?这个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用的太快了!根本不到半个月就用光了!!!

    No.1,Shiseido(资生堂)Anessa Perfect UV Sunscreen SPF50+/PA+++

    这个玩意儿就是我每天都在用的。绝对一点儿都不油腻,而且上妆非常容易。但是如果你要买,你最好看看你的那一个是不是日本制造的。资生堂这个牌子还有他们联合集团旗下的一些牌子我最怕就是买合资的,我知道抵制日货的人肯定会骂死我,但是合资的化妆品真的绝对不能用!!!要用就用日本原装的,要不然就还是用别的国家的牌子吧。说真的,日本的合资产品我多少用的都觉得心里毛毛的。

    最后,关于你说的植村秀的防晒,我觉得如果你买,就买SPF30的足够了。澳洲的阳光和北京的不是一个级别的,澳洲的阳光是可以让人得皮肤癌的那一种,北京的阳光基本上不是很强烈,我回国的时候SPF25的护肤品我用着就相当放心了呢。我可以给你一个小的建议,你买防晒霜的时候,可以带一个相机自拍,如果有物理防晒的话,相片上的人看上去就会比普通的相片要惨白,含有物理防晒的防晒霜肯定对你来说是更安全的。

    基本上就这些吧,看完了记得说爱我!

    我爱你!

    P.S. I Love You…

    你的电话我没有接。因为我无能为力去接你的电话。你打过来的瞬间,我哭得很厉害,我不想你听到我哭,因为我一直都很骄傲你很努力的不让我哭。我不想让你听到我哭,因为曾经有一个爱我的人对我说过,不要让你爱的人看见或听见你哭,因为让他们感受你的伤心,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我告诉你我无法跟你说话,我哭的撕心裂肺。不是Oyster Bay的酒精奏效,是我真的很伤感。早就听Miss V说过《P.S. I Love You》很感人,我却没有想到会让人哭得这么凄惨。

    我承认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是那么的想你。

    我想你,很多次我都想停下电影来,直接坐火车去你家找你。我想你,我想念很久以前有一天夜里,我打电话给你,你拉开窗户,看到我站在你家楼下。我记得很清楚你幸福的脸,我记得很清楚你迫不及待的想要把我塞进你的大衣口袋里。去年的冬天,很冷。

    可是今年的冬天,更加寒冷。

    初中的地理课我就了解了,当雨季过去,冬天就将彻底的来临。我虽然鼓起了勇气一个人住很大的Apartment,却没有勇气一个人面对冬天的寒冷。我打开衣橱看着我漂亮性感的衣服,它们都那么的美丽却不够暖和。来到悉尼马上要开始经历第九个冬天了,我竟然没有什么可以撤头撤脚暖和的衣服。我的Designer的大衣,看上去那么刁诡,却无法满足我的体温。

    可是我至少还有你。因为,你的手,一直很暖和。

    这部电影,是第三部电影让我从头哭到尾的,第一部是陈慧琳和金城武演的《薰衣草》、第二部是古天乐和奶茶演的《生日快乐》。我发现,这三部电影有一个很明显的共通点,就是男主角都死了,女主角用各种方式纪念,坚贞不移的。

    你在我心目中一直都是个孩子,其实在看《Sex and the City》的时候,我一直都很嫉妒Carrie,因为Mr. Big会叫Carrie“Kid”,我一直都很希望自己的老公会在我完全都没有提出过的情况下叫我“孩子”。然而到头来,却是我常常的称呼你“孩子”。妈妈说我不能这么叫你,因为这样对你而言是一种不尊重。我当然领悟妈妈的言外之意,但是我并没有照妈妈的意思去做。你其实已经很上瘾被我宠爱了。

    我时常会对你的所作所为大发脾气,我有的时候凶到我自己都觉得自己Bitch。我看着你呆若木鸡的站在我的面前不知道该进还是退,你站在那里不敢动弹,你怕你再做什么也是让我生气。每次我想到你在当下的那种表情,我想到你在我爆发的时候不知所措和进退两难的神态,我就很难过。我很心疼,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样不会那么急躁。毕竟我和你差的那么多,我已经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了八年,而你却从来没有孤身一人的面对过这个社会,你还是那么的脆弱,像个小草莓。

    于是我不停的责怪我自己,我当时到底为什么要那么暴躁,把你吓坏了。一次又一次的。

    你知道吗,孩子?选择离开爸爸妈妈,一个人到澳洲来生活。自从在机场和爸爸妈妈分别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畏惧过任何的分别。除了每次和爸爸妈妈分别,这辈子对我来说最困难的一次离别可能就是敏敏离开澳洲的那个早晨了。我不再害怕离开任何人,除了爸爸妈妈,也没有再害怕任何人离开过我。后来,我发现,在自己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情感之后,自己也再也没有害怕过分手。虽然从头到尾,自己也不算是真的品尝过失恋的人。可是现在,我突然很怕分手。此时此刻,我很害怕分手。我对分手这个词是如此的没有概念。因为我想到前天晚上你离开我家的时候,你开车离开的时候恋恋不舍的眼神。那一刻我目送着你的车开出车库,我看着车库的铁门一点点下降。我突然感到非常的无助。我感到无助,因为我没有办法停止你的眼神,停止你不想离开的眼神。那种眼神仿佛是被我抛弃了一般的,我很害怕,我害怕再看到那种眼神。

    也许很多事情,你都没有体会到。可是我,都小心翼翼的记在心里了。那些小细节,那些画面,我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所以你时常问我,你说:“真的有吗?”是的,when I say it, I mean it; you did it…

    一个人生活,其实很自由。一个人便意味着我可以做很多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不能做的事情。每当我想念你的时候,我就开始思考。我在想,有什么事情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能做或者我们不会做的呢?我想到每次在租片子的店里,我总是想租一些爱情电影,而你总是想租一些大片儿。于是我去MYER买了3张四十块的DVD来看。我买了很多爱情片,我想如果我一个人把他们都看完了,我就不会再责怪你不会陪我一起看爱情片儿了。如果我把所有我想看的爱情片都看完,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更充足的理由陪你去看那些大片儿了。没有怨言的。

    结果就是,我一个人哭得这么厉害,竟然没有你的肩膀依靠,没办法偷偷的抓起你的袖子帮我擦鼻涕,没办法靠在你的肩膀让你的衣服帮我把眼泪擦干了。

    我们总是会做一些事情,在做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我们是在做多么浪漫或者多么美好或者多么伟大的事情。可是我们还是没有所谓的做着。

    在你家的时候,当我觉得冷的时候,我会毫无所谓的拿出你的衣服来穿。我不会穿上我的外套,却喜欢偷你的衣服来穿。我喜欢闻你身上的味道,你总是问我那究竟是什么味道,我也不知道。可是我就是喜欢,喜欢你枕头套上的味道。电影里的女主角,在老公死了之后,一直穿着她老公的衣服在家里走来走去。我看到那里便一直哭泣。我终于明白,如果可以有你的怀抱的话,我宁愿不要去穿你的衣服,冷了,就把你逮住使劲的抱抱就好。

    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在很多方面过分的成熟。我喜欢我会跟你谈起我过去伤心的事情,你不会心怀妒嫉或者憎恨,就只是静静的听我倾诉。你听我把我的心掏空,听我讲述我所受到的伤害。你就那么默默地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缅怀我的过去。我喜欢你这一点,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和优越感。你不会生气我拥有过去,它们是那么丰富;因为你很确定你会是我的现在和未来。你会在我对重复过去的伤害感到害怕的时候,拉住我的手说:“以后不会了。”这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承诺,却依然是一种誓言。你无意中答应了我,你一直都守住这个承诺。我生气过的事情,你很努力的让他们不再发生。所以我感激的,对你不停的微笑。

    如果此刻我们在一起,一切会是多么的美好。

    如果此刻,你可以拉着我的手,一直不放开,一切会是多么的美好。

    我想到,我们明天就可以见面。我想到,当我见到你的时候,我一定要笑得非常灿烂,我要给你我最甜美的微笑,而且我一定要你把我的微笑记牢。

    请你记住我是如何对你微笑的,这样,在你舍不得和我分开的时候,你便有动力不会露出那种失落的表情。

    P.S. I Really Love You!

    搬家日志I,Tonight,我竟然是一个人

    watch my back so I’ll make sure
    you're right behind me as before
    yesterday the night before tomorrow

    dry my eyes so you won't know
    dry my eyes so i won't show
    I know you're right behind me

    and don't you let me go, let me go tonight
    don't you let me go, let me go tonight

    you walk the surface of this town
    the high heels above the ground
    and high horses that we know
    keep us safe until the night

    you know them all, i know it all
    stay put and play along
    'cause I’m looking for my friend
    now I got you, got you

    don't you let me go, let me go tonight

    I dry my eye, dry my eye
    falling deeper by the hour
    dry my eye
    don't let me fall deeper now
    dry my eye...

    客厅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我关上所有的灯,这首歌的尾声从索爱里传出来。我回头在漆黑的房间里寻找自己住过的痕迹。我懒得伸手去打开开关,我懒的去回忆住在这里的三年多的时间,我懒的回头去看自己。

     

    我要搬家了。一个人。

     

    以后每个月要支付的房租是以前的三倍,以后将不会打开窗户就看见笼罩着阳台的高大的树木,以后从我家阳台可以看见你家附近的河流,以后的冬天我不用再蜷缩在暖气旁而是可以穿着暖气到处跑,以后我终于可以开始计划养小动物,以后我走下楼就可以开始逛街。

     

    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天,我真的很需要有人能帮助我!可是我没有告诉别人我需要帮助,我甚至拒绝了Alex、澈儿和Max妈妈的帮助,一个人任性的独自承担着所有的一切压力。我只是笑着告诉所有人,等我Settle Down了,大家来我家,我给你们包饺子!

     

    两个礼拜的Unpaid Leave14天,我必须要把所有的一切收拾干净。谁都知道我是一个很没力气的女孩儿。我真的很有条有理的做所有的事情了。现在坐在床上看着被搬空了的书柜和梳妆台,空荡荡的衣柜,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很深邃,未来让我看不到边。

     

    没错,我交男朋友了,我们就是很想结婚,从在一起的第一天到今天都一直想结婚。没错,我一直很幸福,无论是不是在恋爱。可是,我却依然爱着独来独往。

     

    我不想被定义成熟女,可是自己却总是被人拿来比较。我可能很宅,可是我还不想熟。我知道自己也许在Max面前会一直扮演保护他的角色,但这只是短暂的。因为我已经可以没有负担的免对我的人生,但是他还有他没有完成的挑战。我喜欢把他当作我的小孩,但也喜欢在他的怀抱里成长。我不想别人觉得是我在宠他,反而自己受了委屈。虽然我偶尔也会自己怀疑这一点,可是每次看到他一个人学习到凌晨三点,陪着他在学校图书馆熬夜做作业,我就不再胡思乱想了。

     

    今天很多我单身时候常常出现的朋友找到我,约我出去玩儿。我一边跟他们在电话里胡侃,一边把所有去夜店的礼服和性感的短裙全都收进箱子里。

     

    下午把几十条牛仔裤都按牌子摆进新家的衣橱之后,我腰疼得厉害,每次搬家丢的最多的就是牛仔裤和鞋子,我为什么那么喜欢买牛仔裤?我看着N年前流行V喇时候的牛仔裤,我竟然可以在Levi’s里一条牛仔裤买好几种颜色。后来流行缩腿裤的时候,我竟然可以不眨眼的在一口气在CKAXBettina Liano或者G-Star买五千块的牛仔裤。我把它们都摞好,我坐在还没有垫上床垫的床板边大口大口的抽烟,打开窗户,我一直不太喜欢自己爱囤积东西的这个个性。

     

    心理学家说喜欢在家里摆满东西并喜欢囤积东西的人,内心深处极度缺乏安全感。去他妈的心理学家,什么都能被他们说成缺乏安全感。我并不为自己丧失安全感而感到可悲。我反而觉得自己发神经的时候比较像个女人罢了。这种感觉,就仿佛是在没有锁的房间里随着音乐扭动,心情忐忑,很怕有人会突然进来看见自己悠然自得的模样,所以动作非常僵硬,有些矜持。

     

    我把所有的衣服标签都贴到一个A4的夹子里了。对我来说,这些标签是衣服的一部分,所以我从来没有丢弃他们。可是搬家的时候发现自己真的有太多这些标签了,能装一个GUCCI的购物袋了。人家说不搬家不知道你到底有多富有。这下子我是见识到了。

     

    搬完家之后我第一本要读的书就是《潜水钟与蝴蝶》然后要把米兰·昆德拉的《身份》读完,省得自己天天惦记。之后我要把比约克的《黑暗中的舞者》看上十遍!去买上正版的《蝴蝶效应》回家继续深陷。然后看着《香水》在沙发上睡着。

     

    搬家之后。就不像现在住的花园里有秋千,可以时常荡秋千了。不过我可以把脚放在19层的阳台外,自己摇晃摇晃,看看楼下穿流的车辆,惊恐着自己怎么住的这么高吧?我喜欢在黑夜里弹烟灰,我喜欢看着烟灰瞬间即逝在黑暗里,Don’t You Let Me GoTonight

     

    http://videos.onsmash.com/v/vuJHHaI82qkmltC1

    Lykke Li - Tonight的MV)

    搬家日志II,太过客……

    我一直觉得自己都太过客。在和Peter分手之后我便不再给任何人留自己的电话号码。可是我依然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做一个背包客。对什么都很快尝到腻了的感觉,对什么都上瘾,可是上瘾也只是一下下而已。就好像Flo Rida的新CD,我竟然在两周后完全听腻了,我竟然会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闭上耳朵。

     

    我把旧床拆了!

     

    看着陪伴了我三年多的床在十分钟之内支离破碎,我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它。它一直都在拥抱着我。我却连搬家前的最后一个夜晚都不留给他。

     

    我现在坐在新家的红色沙发上,望着对面鞋子楼惨白惨白的灯光,裹着红色的被子,静静的抽烟。我没有戒烟,这几天搬家压力大到我的嘴唇上竟然起了水泡。我根本都无所谓,好几个手指都不小心被划破了,我就那么让血流着,继续收拾东西。Pine Clean的喷雾真的是太刺激了,我的手被这非常严重的清洁剂刺痛的我自己瓷牙咧嘴,甩甩手继续。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

     

    每天早上一杯任何店里最大杯的咖啡,结果就是我的钙流失的非常严重。我常常能听到自己膝盖嘎嘎作响,坐久了四肢都会麻痹。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昨天一天都没吃,今天中午吃了一个杯面。我每次一节食就会拉肚子,今天也不例外,非常的影响搬家的效率。

     

    客厅里堆了那么多的箱子,基本上都不能走路了。最困难的一部分是收拾鞋子,我好几次都想放弃了,等搬完之后再回来把鞋盒子打成捆拎过来。我决定下半年不买任何一双鞋子,包括一直在收集的球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

     

    不停的嘬自己嘴上的水泡,真恶心。可是忍不住总是去咬它。

     

    我总是换床。

     

    刚刚坐在新床的边上看着夜景抽烟。因为还没有放上床垫,我只能坐在生硬的木头上。说实话我挺累的,一整天几乎都没有好好休息。我挺需要休息的,我觉得我的眼皮一直都在打架。可是我的思想却是这么的亢奋,我迫不及待的把那二十几个箱子都搬过来。我一刻也不想在Lane Cove待下去了。一秒钟都不想!永远都不想回去!我要告别!

     

    都滚吧,都滚吧。已经缠绕了自己,让我厌倦了八年的那些人和那些事物,就让你们随着那些被我撕碎了的旧照片一般彻底消失吧!

     

    Chatswood,继续流浪!有了新家,依旧活得居无定所。走走停停。

     

    走走停停!

     

    我想念Max的肩膀,迫不及待的想要快点见到他。迫不及待的,钻进他的怀里。

     

    钻进Max的怀里,躲起来!再也不出来!

    搬家日志II,太过客……

    我一直觉得自己都太过客。在和Peter分手之后我便不再给任何人留自己的电话号码。可是我依然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做一个背包客。对什么都很快尝到腻了的感觉,对什么都上瘾,可是上瘾也只是一下下而已。就好像Flo Rida的新CD,我竟然在两周后完全听腻了,我竟然会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闭上耳朵。

     

    我把旧床拆了!

     

    看着陪伴了我三年多的床在十分钟之内支离破碎,我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它。它一直都在拥抱着我。我却连搬家前的最后一个夜晚都不留给他。

     

    我现在坐在新家的红色沙发上,望着对面鞋子楼惨白惨白的灯光,裹着红色的被子,静静的抽烟。我没有戒烟,这几天搬家压力大到我的嘴唇上竟然起了水泡。我根本都无所谓,好几个手指都不小心被划破了,我就那么让血流着,继续收拾东西。Pine Clean的喷雾真的是太刺激了,我的手被这非常严重的清洁剂刺痛的我自己瓷牙咧嘴,甩甩手继续。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

     

    每天早上一杯任何店里最大杯的咖啡,结果就是我的钙流失的非常严重。我常常能听到自己膝盖嘎嘎作响,坐久了四肢都会麻痹。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昨天一天都没吃,今天中午吃了一个杯面。我每次一节食就会拉肚子,今天也不例外,非常的影响搬家的效率。

     

    客厅里堆了那么多的箱子,基本上都不能走路了。最困难的一部分是收拾鞋子,我好几次都想放弃了,等搬完之后再回来把鞋盒子打成捆拎过来。我决定下半年不买任何一双鞋子,包括一直在收集的球鞋。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

     

    不停的嘬自己嘴上的水泡,真恶心。可是忍不住总是去咬它。

     

    我总是换床。

     

    刚刚坐在新床的边上看着夜景抽烟。因为还没有放上床垫,我只能坐在生硬的木头上。说实话我挺累的,一整天几乎都没有好好休息。我挺需要休息的,我觉得我的眼皮一直都在打架。可是我的思想却是这么的亢奋,我迫不及待的把那二十几个箱子都搬过来。我一刻也不想在Lane Cove待下去了。一秒钟都不想!永远都不想回去!我要告别!

     

    都滚吧,都滚吧。已经缠绕了自己,让我厌倦了八年的那些人和那些事物,就让你们随着那些被我撕碎了的旧照片一般彻底消失吧!

     

    Chatswood,继续流浪!有了新家,依旧活得居无定所。走走停停。

     

    走走停停!

     

    我想念Max的肩膀,迫不及待的想要快点见到他。迫不及待的,钻进他的怀里。

     

    钻进Max的怀里,躲起来!再也不出来!

    搬家日志III,搬完家,长水泡……

    Chatswood的阳光并没有特别明媚。只是看到人来人往的车站,我感到一股生气。也许是因为太久没有在City住过的缘故,已经被住在树林之间的慵懒感染了。

     

    整整折腾了两天,一切都结束了。我终于不用再被消毒水泡手指,不用再拆箱子折箱子丢箱子,不用再过没有规律的生活了。

     

    嘴上长了两个大水泡啊!这就是代价。

     

    Max买了橙汁给我,我背着他偷偷的看了看糖份含量,还好,这孩子没有给我买太甜的果汁,我最讨厌糖份太大的饮料。他陪我去买了很多水果,还给我买了石榴,结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连水果刀都没有。伤心了好一阵子,每次打开冰箱看到红彤彤的石榴,真想瞬间变成铁砂掌,一掌把它们劈开吃掉!我在超市外忍不住把桔子打开吃了,然后我就在电梯上喂他吃,然后让他把橘子核吐在我手心里。他警告我桔子是上火的,可是我也说不出为什么,所有的Citrus都会让我上瘾。特别是LemonGrapefruit,仿佛地球少了这两样水果对我来说就不再是地球了!

     

    喝了无数的绿茶,喝了无数的水,一个水泡刚刚消掉,另一个又肿起来。我实在迫不得已,就在去买Kitchen-Ware的路上走进药妆店去咨询,药剂师给我推荐了一种要吃两天的药,说是对待嘴唇干裂、化妆品过敏的。我也不知道管不管用,可是既然是内服药,肯定就是含有大量的某种成分可以让嘴唇消肿的。 

     

    搬家是很疲倦的,就像马拉松一样非常的消耗体力。一件事一件事的需要慢慢完成,我已经算是一个非常有条理的人了,却还是对此感到吃不消。开始的时候还非常的兴奋也很有精神,可是休息不足的缺陷马上就体现出来了,整个人几乎被这长时间的卖命收拾拖垮了。后来Max过来陪我,却也帮不了我什么忙。我做什么事情都一定要有特别的方式,我觉得我这一点挺像大S的,我要做就快、准、狠,然后速战速决。可是Max做事情非常Chilling,不紧不慢很无所谓的态度真的让我很抓狂所以我干脆把他放在椅子上让他继续做他的Design

     

    不过这两天Unpack的过程中,最快乐的莫过于收拾衣服了。因为这八年来我实在是没少买衣服而且从来都没有丢过衣服,这一次真的是尝到了苦头。我想到了《Sex And The City》里面三个好姐妹去凯利家给她打分,分数太低的衣服都丢掉;我便拿出一件衣服,放在身上一比,把牌子、价钱和购买的时间跟Max讲讲,让他给我决定是不是丢掉。不过让我跌掉大牙的是,我发现这个孩子让我丢掉的全都是那种看上去小女生的衣服,裸露的、性感的、成熟的衣服他都说好不让我扔。

     

    于是Max又被我放回了椅子上,丢哪件衣服的决定权最终还是由归还给了我使用过度的大脑。

     

    一切最终还是在昨天晚上九点钟都被打理好了。两个人饥肠辘辘的决定要去外面找点吃的,可是澳洲不比北京,很多餐厅9点半开始就不能进人了,因为10点钟要准时关门。我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带MaxChatswood中心走,结果还是进了一家韩国人开的日式料理。坐定了我就后悔了,怎么感觉进了韩国人的老窝似的。我发现这世界上最会吃得出了中国人就是韩国人了,因为全悉尼也就只有这两个民族的人会开餐厅开到凌晨三点。要了SukiyakiSashimi,我害怕没有蔬菜,还点了软壳蟹的沙拉。后来菜上来我就傻了,这SashimiSalad都放在桌子上,架势真像喂猪的,虽然餐盘摆的非常华丽,但是分量实在是太大了,是不是老板生怕吃不饱人啊?这种Size的菜,肯定是能把人吃饱,但是很可能顺便把人吃死。

     

    我点了烧酒,那女招待还特别提醒我,这种酒特别烈。我哪儿管啊,因为我真的太久没喝酒了,而且说实话我一直都是真露的超级追捧者。后来Sukiyaki来了,Max死活不肯就着生鸡蛋吃。我一咬牙,把两个鸡蛋都打我碗里了。

      

    早上一起来,就觉得肚子饿了。说真的我真的很久没有睡到自然醒了。我觉得自从我开始签房子买家具搬家之后,平均每天都只睡三四个小时,这个礼拜除了咖啡我几乎没怎么好好吃过东西。难怪自己会长水泡和饿肚子。我觉得胃肯定是萎缩了,吃了个富士苹果竟然吃饱了。

     

    Max去学校了,留下我一个人继续购物,跑了两次MYER才把厨房要用的东西都买齐了。购物袋够沉的,真快把我拎死了。还好这下子住的方便多了,商场到我家走路才一根烟的功夫。在Japan City买了盘子,后来看到草莓口味的绿茶茶叶,拿起来闻了闻,结果小碟子不小心撞到自己的嘴,疼不说,还把我超级粘稠的唇膏不小心粘到人家陈设的小碟子上。害得我若无其事的偷偷擦了半天。我还记得上次喝红酒的时候把这个唇膏弄到杯子上,杯子没有来得及洗,最后连Makeup Remover都没能喀哧掉,太Longlast了(想要买持久唇膏的女生可以来免费咨询我)。回家之后东西都没收就把草莓绿茶沏来喝,厨房里都是那种香味,让我想起了粉红色!Alex说过,草莓是一种很浪漫的食物,这下子我有充足的理由Agree了。

     

    Max提醒我今天没有火车,因为修路的关系,只能做City Rail提供的临时Bus,很慢。我想我也该离开了。扭头看到窗外,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得阴霾了。可是不远处可以看到一道彩虹。我想这是一个Good Sign

     

    于是,我噘起凝结着两个大水泡的嘴唇,“Ho Ho Ho”的笑了起来!

    搬家日志IV(终结篇),孤单抗体

    “小姐这很重哎,你没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我提的动!”

     

    在美而廉华人超市的收银台前,我很确定的对那位服务态度很好的小姐微笑着回答。然后提着十三个瓶瓶罐罐往回走。这十三瓶瓶瓶罐罐,就是我厨房里暂时需要的所有佐料,其中最沉重的莫过于酱油、醋还有一大桶植物油。

     

    Max妈妈那里学到了不少日式佐料的用法,一直都挺佩服他妈妈的,说实话如果拿我的小资产阶级程度和她比,我绝对是差太远了。她才真的是会生活的女人呢。我偷偷的从她那儿学会了好多道菜,其实学这些菜都是为了以后能做给Max吃。当然我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没有信心,可是我想,以后可以多拿同事做小白鼠,带饭给大家一起吃,这样自己就有动力练习了。

     

    Akon的新专辑真的很好听。买了之后一直都没找到,结果今天在Max家发现了,气死我了这个孩子竟然私藏我的珍爱CD。我通常听这种适合在Club里听的专辑都会比较喜欢听非主打的歌或者听慢歌,有一首歌叫《Sunny Day》,英文好的人可以去听听,英文不好的人可以看看歌词——

     

    Who'd ever thought that I would see this day
    Where I would see my ghetto life fade away
    'Cause I was lost and couldn't find a way
    And now I look forward to everyday
    (Welcome to my sunny day)

    Block, don't stop, always stayed hot
    No matter how the seasons got
    I still remember when they took me away
    Kept it on lock, then I got caught
    I realized I had to stop
    Then I took the time to explore a better way

    Searched high and low, so close yet so far to go
    I just know there's a sunny day

    I was born in the ghetto, raised in the ghetto

    Saw my first 9 millimeter in the ghetto

    I got my first kiss in the ghetto

    Playin hide go seek with the girls in the ghetto

    I wrote my first hit in the ghetto

    Yo Mona Lisa, can I get a date on Friday-ay-ay

    It is hard for me to let go, life in the ghetto

    The night they blast my cousin, whoa

    I had to find a way out the ghetto

    Picked up the guitar, started singin in the ghetto

    Haters you stayed in the ghetto

    Said I would have never made it out the ghetto

    I guess that is why my cousin sold the yayo

    Even though Annie said the sun come out tomorrow

    But the ghetto stay dark

    I never thought I'd ever see the billboard charts

     

     

    Been a long day, on my way
    To my holy place to pray
    Give thanks for every blessing given to me
    I know there's more to see, more to me
    No more living in misery
    'Cause this is how I visioned life to be

     

    说真的,中间Wyclef那段,Max第一次给我听的时候,我听到第一句,鼻子就酸了。而现在,我真的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这首歌里的一些感觉了。我真的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动身边的人,让他们心甘情愿的陪伴着我,帮助我。我想到今天下午和Max妈妈逛IKEA的时候,好几次我都想牵着她的手。她很有耐心的跟着我去挑小件家具,跟我说哪个好用,哪个不好用;哪个设计的好,哪个设计的有缺陷。我说我需要电饭煲,她还说要去帮我买。我嘴上起泡,她就给我炒蔬菜。她给我很多很多特别实际的生活建议,还跟我聊天。我想,把她圈在澳洲,她一定是寂寞的。可是我却没有因为她放弃做一个全职家庭主妇的念头。这和我十年前的这个时候,对待事业的纯真梦想完全是两个尽头。但我终于没有力气再去梦想成为一个女强人了,我只想要抓住我可以抓住的每一份小幸福。把我的下半生,完全的交给另一个男人。

     

    前几天我给Max看了我以前的相片,里面有一组是我预科毕业舞会的。说真得那次毕业舞会真的让我过足了穿新娘礼服的瘾,所以我真的决定这辈子绝对不要穿白色婚纱,真的太惨白了!那一组相片让我一点儿也不像中国人,也算是我这辈子的一件遗憾事了。如果再让我选,我一定要穿旗袍。我还记得和Max第三次见面我就是穿旗袍的,金色的改良旗袍我一穿上街好多人都看我,跟看怪物一样。我也说不出来,特别喜欢做中国女人的感觉。

     

    做中国女人,学做最传统的中国女人。《京华烟云》里面的那些大宅门儿里出来的中国女人,让我喜欢的不得了。我喜欢那种足不出户,会理家理财,可以支持自己的男人,生儿育女,孝敬长辈的女人。每天都不会晒太阳,只要在家里做自己份内的事儿。我不喜欢晒太阳,我不喜欢走在人群中。

     

    我想要拥有孤单抗体。我想要记住想念的感觉,学会一个人生活。我想要在人群中快乐,我更想要让自己懂得,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自己,我也可以活得很快乐。

     

    很爱很爱一个人,就是先强迫自己学会去过没有他的日子。

     

    这是我要告诉我自己的事情。

     

    因为Max最近异常的忙,我也必须要学会接受这种改变。因为这样的时期一定还会到来的。我想我真的不应该永远都在前面帮他挡下所有的事情,不能永远都陪着他忙碌。就像在今天他送我到楼下的时候,我看着他离去时不舍的眼神必须要学会狠下心来一样。我不能答应他每一次都陪着他;而是要给他充分的时间去独自奋斗。他应该有同学,有哥们儿,有自己的家人。在电话里,他听到我要去他学校找他的时候,语气都变的更有力量了,我当时心里真的很心疼他。学这个真的太折磨人了!而我,我不停的告诉自己,只是他此刻人生的一部分,我不能成为他的绊脚石。

     

    我想,他一定可以理解,我为什么不会24小时都陪在他身边。而且,这也是我从过去的感情中学到的,这种距离,这种故意创造的新鲜感,有一天将成为爱情的新鲜血液,让真正的爱情长河可以汩汩的流淌下去;而不是在爱的过程中被截流。

     

    Alex常常对我说,我真的是很能忍耐的人。我想这是一种优质,我应该把它保存起来。无论是在什么方面,我都应该学会忍耐才对。

     

    许慧欣有一首翻唱韩国的歌叫作《孤单抗体》,挺好听的。虽然是分手的疗伤歌,我觉得我也应该学学看。即使感情生活很充实,却还是要学会怎么样一个人面对独处的时光。我想,我这样独自长大的孩子,应该会很擅长的!

     

    加油吧,学习生活!其实一切都很简单,只要敢去生活。